3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披露,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的收入高达3.9亿元,但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今年最终补缴了税款6000多万元。
税务部门今后将多方监控收入来源,包括其打赏收入,还有广告收入、线下商演收入等,确定网红名人个人所得税扣缴基数,另外还会加强对网红名人所在经纪公司的监督与检查。
据透露,这家直播平台有数百位明星入驻、活跃用户达百万。该公司主播获得各种礼物的打赏后,再兑换成虚拟货币,通过支付宝提现,在兑换过程中,该公司按一定比例提成。但这家企业自成立以来确认的所有收入,均未包括支付给网络主播的个人分成收入,也未给主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该直播平台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是“平台主播的收入都是通过支付宝提现的,钱都被主播们直接提走了,所以就感觉没必要再替他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
目前国内市场上共有200多家直播公司,各方资本纷纷涌入,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同时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个。
而地税部门认为,直播平台制定了相关财务规则,主播也是依靠该平台取得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应由平台承担,而不可能由支付宝等第三方负责。“对于一名网红在多个平台直播,多处取得收入的问题,税务部门将加大跨省协查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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