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昭通市发布新规:各县政府可有偿收回闲置土地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昭通市发布新规:各县政府可有偿收回闲置土地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9月9日,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妥善处置存量土地。对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闲置存量土地,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妥善处置。

一是房地产企业有能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土地,要鼓励支持房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继续开发,相关部门要按规定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等要求,依法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

二是房地产企业无能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土地:1.支持通过二级市场转让给有能力开发的企业继续开发。同时,推行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优化分割开发程序,可通过补充协议完善出让合同等方式引入合作方。2.各县(市、区)政府可综合考虑地块具体情况,按以需定购的原则测算土地价格,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收回或以合理价格收购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但各地政府有偿收回土地应量力而行,不得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同时,文件提出,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政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本市区域内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在本市区域内有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按规定,将商业住房贷款余额转办公积金贷款;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

来源:都市时报

原标题:昭通市发布新规: 各县政府 可有偿收回闲置土地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昭通市发布新规:各县政府可有偿收回闲置土地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9月9日,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妥善处置存量土地。对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闲置存量土地,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妥善处置。

一是房地产企业有能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土地,要鼓励支持房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继续开发,相关部门要按规定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等要求,依法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

二是房地产企业无能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土地:1.支持通过二级市场转让给有能力开发的企业继续开发。同时,推行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优化分割开发程序,可通过补充协议完善出让合同等方式引入合作方。2.各县(市、区)政府可综合考虑地块具体情况,按以需定购的原则测算土地价格,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收回或以合理价格收购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但各地政府有偿收回土地应量力而行,不得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同时,文件提出,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政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本市区域内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在本市区域内有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按规定,将商业住房贷款余额转办公积金贷款;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

来源:都市时报

原标题:昭通市发布新规: 各县政府 可有偿收回闲置土地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