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悄然来临,每年这个时候,各大行业的公关都紧急上线,应对消费者和媒体的长枪短炮。
而在教育消费领域,每年接到的投诉也不在少数。其中,各类培训机构、留学机构最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今天,笔者就借消费者的三把火,说说教育培训企业的“十宗罪”。

卷款跑路
这是教育行业最严重的侵权行为。
本月初,芥末堆曝光得蒽英语拖欠工资20多万、学费超百万,目前机构已停止营业,创始人赵彦莱已入职环球雅思,维权正在进行中。
诸如此类拖欠工资、学费的事件近年来多次发生在教育机构身上。据“新华视点”不完全统计,2016年,北上广深等地都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卷款跑路案件,仅曝光的就有十余起,涉案金额达十几亿元。
其中最为轰动的要数去年10月,刚挂牌新三板的环球拓业(838509)一夜之间人去楼空,涉案金额达两三千万,大股东陈国忠不知所踪,学员已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合同诈骗”为由发起三倍索赔,并追责券商。

缺乏资质
办学资质是许多培训机构回避的话题。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开展教学,必须要有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经营范围需要包括教育培训等业务。然而,不少培训机构只在工商局登记,并未向教育局备案,经营范围上只能写“教育咨询”,办学资格证也无法办理。
去年,武汉曾经对市内7000多家教育培训机构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无照、异址和超范围经营,其中龙文教育成为了最“大牌”的受罚机构。公司分校的经营范围上只有“教育咨询”字眼,但执法人员发现分校现场有“1对1”的老师教学,墙上贴的“光荣榜”也列举了22名中小学生的“进步分数”,很显然已经涉及教学业务。
无证办学,这是业内“不能说的秘密”之一。不光是龙文教育,精锐教育的部分分校也被曝光缺乏办学资质。据悉,几乎所有大中型教育机构(或分校、教学点)都或多或少存在这个问题,原因在于办学许可证的申请门槛较高,教育局对办学场地、教师资质、办学规模等均有要求,许多分校不能满足。大部分小型培训机构更是难以做到。
一旦资质不能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就面临巨大风险。
退费艰难
一提到退费,大多数消费者表示:“退费难,难于上青天。”
在接到退费要求的时候,大部分机构会选择游说家长继续付费学习,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弥补(如送课、抵消书本费等),各种借口轮番上阵,总之死咬一点——这个钱,您就别想拿回来了!
2014年,新快报曾跟踪调查学大教育的各种乱象,其中一条就是“补习效果不佳无法退费”。当时,学大教育在广告宣传方面曾宣称“看效果付款”,可一旦家长表露了这个意愿,机构就采用拖延策略,或者以“不继续学习就更无法出来效果”等理由推托,只有少部分分校退回极少学费。大部分家长最后只能忍气吞声,悻然作罢。
据凤凰网爆料,华尔街英语、英孚英语、北大青鸟等培训机构均出现过类似问题,遭到消费者投诉——其中,英孚教育的退费困难更被央视曝光。
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成为了教育类企业的最大通病。
大部分培训机构、留学机构在宣传招生的时候都或多或少地夸大了服务效果,尤其是在广告文案上,常常出现“通过率100%”、“3天内学会”、“保证上名校”等绝对性引导词语——但在2015年最严的新《广告法》出台之后,所有机构都要留心了。
前几日,笔者就曾经报道过紫光学大(000526)被罚款170万的事件,受罚原因之一正是大连沙河口学大教育的视频广告“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行为。”
2012年,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栏目就曾披露京翰教育涉及虚假宣传遭到家长投诉的案件,当时京翰教育发表了公开道歉声明,同时处理了相关人员;而在厦门,一家培训机构则因为使用“承诺班”、“95%通过率”等字样,成为首家被查处的机构。
名师骗局
“试讲时是名师,上课的时候就换成了大学新生。”不少家长如此吐槽。
师资上的“偷龙转凤”成了培训机构遭人诟病的黑洞之一。在试听课上,大部分机构会请出资历最深的老师(甚至是外援)为学生讲课,但到了平时上课的时候,工资更低的助教、在校学生成为了替代品——这尤其常见于一对一等固定成本较高的教学模式上,由于可支付给名师的课酬多数不会超过课时费的30%,不少名师拒绝授课。
京翰教育曾被离职员工曝光涉嫌此类操作,挖贝网、搜狐教育等都进行了报道。实际上,业内大部分企业都脱不了嫌疑。
除了大学生,外教资质也容易出现问题。英国培生教育集团张腾曾向媒体透露,“中国现在的外教基本上有90%不合格”。据了解,外教在其他国家任教需要具备Tefl、Tesol、Tesl等资格证书,这是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
价格欺诈
《价格法》规定,所有商品服务应该明码标价,且“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收费公示内容和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但很多培训机构置之不理。
在新快报的调查中,学大教育涉嫌违反了这一规定。有家长反映,学大教育的教育咨询师会根据家长的经济水平开出不同的价格,“有的课程先标高价,家长犯难的时候,咨询师以体谅家长的角度出发给出折扣,让家长感觉好像得了个大便宜一样。”这从侧面证明,课程收费其实没有具体定价。
2016年,武汉就有19家机构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分别被罚款500元至5000元不等。
而在留学市场,收费更是混乱。国内国外两头收费、巧立名目(包括登记费、材料翻译费等)、办理失败无端扣费等,都让中介机构狠狠地捞上了一把“灰色收入”。
霸王条款
和退费难挂钩的,是霸王条款。
央视在2012年曾曝光英孚教育在退款问题上的霸王做法。当时,学员冯小姐申请退款,但英孚指出,根据协议中“开课14天之内可以无条件提出退学,其交纳的学费将全额退还”以及“学员仅可依照双重放心保证中的相应条款提出退学及退款”的条款,超过14天将不能给予退款,冯小姐最终无法取回学费。
另一位学员在第十天申请退款,却被课程顾问告知,“条件和理由不一样,无条件不等于没理由”,并在“最终解释权”的掩护下拒绝了退款。

实际上,法律界人士表示,“解除合同余款不退、不再受理退学申请”等条款,是霸道地排除了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剥夺了消费选择权;同时,这也加重了消费者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此类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伪造文书
留学机构容易踩到的禁区,就是文书伪造,同时连累学生的权益受到损害。
某些留学中介为了帮助一些资质较差的学生出国,擅自编造材料,甚至花钱雇人代考。一旦露馅,中介机构便把责任一推了之,费用却照收不误。
2015年年底,50名中国留学生因涉嫌伪造留学申请文件,被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开除,原因是校方发现大量申请材料是由非法留学中介伪造;去年,狄邦教育同样卷入文书造假的丑闻,最终受害的却是广大中国留学生的利益。
信息泄露
近年来,国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愈发重视,掌握了大量个人信息的培训机构首当其中成为重点管控对象。
2015年1月,6名培训机构人员被海淀检察院诉至法院,罪名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涉及200余万条学生信息,详细记录了学生的学校、年级、父母名字以及电话等。去年9月,浙江也有50余万条学生信息遭到泄露,5名培训机构负责人被抓捕。
出售违法,买入同样有罪。去年10月,宁波一家教育机构因为非法买入学生信息被罚款25万元。
培训机构需要提高招生率,不得不采用各种手段拓宽销售渠道,但在消费者角度而言,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
侵犯知识产权
随着在线教育兴起,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成了新的关注点。
2016年3月,又一起在线教育被侵权案在石家庄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李某由于侵犯了在线教育平台51CTO学院老师任铄的著作权,被判赔偿任铄经济损失5万元。此前,因侵犯沪江网著作权,苏州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6万元。
在线教育平台是一个公开平台,教师可以是供应商,也可以是消费者,身份随时转换,因此盗录、盗播等情况开始出现,知识产权被推到了悬崖边上,摇摇欲坠。2015年12月,人民大学出版社就曾举办发布会,宣布将对“小站教育”的图书侵权行为进行起诉。
互联网时代,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一个关键议题。
实际上,教育类消费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远远不止这些。保护合法权益需要市场上的多方努力,更需要切实监管。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教育厅原厅长罗伟其呼吁建立一个教育执法机构,正是因为当前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执法职权不清,教育执法存在多头负责、多头管理的现象,消费者的利益也因此难以得到保障。
多一份监管,多一份自律,教育才能真正回归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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