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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掉门诊药房就能斩断利益链?“按下葫芦浮起瓢”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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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掉门诊药房就能斩断利益链?“按下葫芦浮起瓢”如何解?

医药分开是近年来我国坚定推进的改革措施,也是医药领域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一条医策Fiona

近日,国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可以预见,取消门诊药房的大潮即将来临。

门诊药房下架?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是广东探索“医药分开”的试点医院,于日前率先取消门诊药房,全部成人门诊处方(包括普通外科、成人内科、产科、中医科、乳腺外科等科室)都需要在指定药店取药。下一步,该措施将覆盖儿童药房。

医院不再有门诊药房,患者从医院拿到处方后,只需去医院附近的药店取药。这一做法是推进医药分开的有益探索,一方面顺应了医药体制改革的大势所趋,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患者本位”的理念。对于患者而言,除了能体验“医院看病,药店买药”的新鲜感,还有看得见的便利:极大地缩短了取药排队时间。

从效益层面来讲,这打通了患者凭处方取药的“最后一公里”。与以往人们一窝蜂挤到门诊药房取药不同,药房业务“外置”,使得药店配药环节与取药同步进行,有效利用了闲置时间。此外,药店窗口多、人手足,服务效率比门诊药房高很多,尤其在高峰期,排队等候时间对比更为明显。

不是真正的医药分开!

医院不再设有门诊药房,患者分散到社会上的药店去取药,无疑可以改善人们的就医体验。之前,我们去大医院看病,难逃“三长一短定律”——问诊时间短、挂号/等候/取药时间长。取消门诊药房后,可以大幅缩短取药时间,进而减少看病时间。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医药分开,因为药房并没有从医院彻底剥离。

医药分开的总体思路是斩断医院采购与药品销售的连接链。也就是要切断医生处方与药品销售的利益链,推动医生只就病情需要进行处方配药。

医药分开,其关键是机制的分开。通俗来讲,就是医院只配药不卖药,不再从经济角度利用采购权、处方权影响对药品的选择和对病人的治疗,以彻底抛弃医药不分机制的负面影响。

如果我国医疗体系不能扭转以药补医的畸形态势,从经济上消除医院对药品加成收入的依赖,就很难从根本上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纽带。

医药如何分离?

如果像广州医院那样取消门诊药房并不是真正的医药分开,那医药到底该如何分开呢?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只有具备了这四个条件才能真正实现医药分开:一是患者对处方使用有选择权,不需在医院指定药房买药;二是医院有可替代的收入渠道来弥补其损失;三是医生靠诊断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其服务价值得到体现;四是药品定价合理,充分尊重市场规律。

可见,医药分开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一揽子配套改革的辅助,不然走不出“剪不断、理还乱”的格局,甚至可能会反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

现在看来,医药分开的途径和办法是有很多。只要改变医院现行体制,保证医院只能凭治病需要来用药,就是医药分开。眼下,我国实际采取的众多医药分开措施中,只有两种可以称为真正的医药分开。

一是允许处方外流,打破医院、医生在规模购药和门诊售药上的利益网。这是定量的医药分开。

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立药房,不使用财政经费,不和社会药店争夺资源。这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其决定性作用。这是定性的医药分开。

为什么由社会药店卖药,就会切断医和药之间的利益连接链,从而实现医药分开呢?因为众多社会药店,难以完成药品回扣贿赂所必须的“统方”环节,利益链难以持续下去。

此外,众多的社会药店,会在政府规范的市场秩序里开展价格竞争。如果要送回扣,必然提高售价,就会影响顾客量。这种机制就叫“价低易销”,和医院处方统一下的“价高易销”是天壤之别。

事实上,日本、韩国等国家早已颁布医药分业的法令,也尝试关闭医院门诊药房。但是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医药分离的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还是忽略了改革的协同性,相关配套措施没跟上,以致效果大打折扣。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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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掉门诊药房就能斩断利益链?“按下葫芦浮起瓢”如何解?

医药分开是近年来我国坚定推进的改革措施,也是医药领域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一条医策Fiona

近日,国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可以预见,取消门诊药房的大潮即将来临。

门诊药房下架?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是广东探索“医药分开”的试点医院,于日前率先取消门诊药房,全部成人门诊处方(包括普通外科、成人内科、产科、中医科、乳腺外科等科室)都需要在指定药店取药。下一步,该措施将覆盖儿童药房。

医院不再有门诊药房,患者从医院拿到处方后,只需去医院附近的药店取药。这一做法是推进医药分开的有益探索,一方面顺应了医药体制改革的大势所趋,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患者本位”的理念。对于患者而言,除了能体验“医院看病,药店买药”的新鲜感,还有看得见的便利:极大地缩短了取药排队时间。

从效益层面来讲,这打通了患者凭处方取药的“最后一公里”。与以往人们一窝蜂挤到门诊药房取药不同,药房业务“外置”,使得药店配药环节与取药同步进行,有效利用了闲置时间。此外,药店窗口多、人手足,服务效率比门诊药房高很多,尤其在高峰期,排队等候时间对比更为明显。

不是真正的医药分开!

医院不再设有门诊药房,患者分散到社会上的药店去取药,无疑可以改善人们的就医体验。之前,我们去大医院看病,难逃“三长一短定律”——问诊时间短、挂号/等候/取药时间长。取消门诊药房后,可以大幅缩短取药时间,进而减少看病时间。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医药分开,因为药房并没有从医院彻底剥离。

医药分开的总体思路是斩断医院采购与药品销售的连接链。也就是要切断医生处方与药品销售的利益链,推动医生只就病情需要进行处方配药。

医药分开,其关键是机制的分开。通俗来讲,就是医院只配药不卖药,不再从经济角度利用采购权、处方权影响对药品的选择和对病人的治疗,以彻底抛弃医药不分机制的负面影响。

如果我国医疗体系不能扭转以药补医的畸形态势,从经济上消除医院对药品加成收入的依赖,就很难从根本上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纽带。

医药如何分离?

如果像广州医院那样取消门诊药房并不是真正的医药分开,那医药到底该如何分开呢?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只有具备了这四个条件才能真正实现医药分开:一是患者对处方使用有选择权,不需在医院指定药房买药;二是医院有可替代的收入渠道来弥补其损失;三是医生靠诊断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其服务价值得到体现;四是药品定价合理,充分尊重市场规律。

可见,医药分开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一揽子配套改革的辅助,不然走不出“剪不断、理还乱”的格局,甚至可能会反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

现在看来,医药分开的途径和办法是有很多。只要改变医院现行体制,保证医院只能凭治病需要来用药,就是医药分开。眼下,我国实际采取的众多医药分开措施中,只有两种可以称为真正的医药分开。

一是允许处方外流,打破医院、医生在规模购药和门诊售药上的利益网。这是定量的医药分开。

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立药房,不使用财政经费,不和社会药店争夺资源。这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其决定性作用。这是定性的医药分开。

为什么由社会药店卖药,就会切断医和药之间的利益连接链,从而实现医药分开呢?因为众多社会药店,难以完成药品回扣贿赂所必须的“统方”环节,利益链难以持续下去。

此外,众多的社会药店,会在政府规范的市场秩序里开展价格竞争。如果要送回扣,必然提高售价,就会影响顾客量。这种机制就叫“价低易销”,和医院处方统一下的“价高易销”是天壤之别。

事实上,日本、韩国等国家早已颁布医药分业的法令,也尝试关闭医院门诊药房。但是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医药分离的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还是忽略了改革的协同性,相关配套措施没跟上,以致效果大打折扣。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