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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观暖心济宁丨以法护企安商,看济宁如何厚植法治化营商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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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观暖心济宁丨以法护企安商,看济宁如何厚植法治化营商沃土

随着一系列助企工作持续开展,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在济宁加速形成。

文丨孟宝乐

对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优化营商环境对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不好,关键要看法治化程度高不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推动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近年来,济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努力打造“济法润商”品牌,为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多元解纷,跑出矛盾化解“加速度”

多元解纷,即通过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使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

相较于单一的诉讼方式,多元解纷机制能够更快速地解决纠纷,避免诉讼程序中的繁琐和耗时,降低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并注重和谐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

深知这一点的济宁法院,近年来坚持把诉前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优选项,持续释放“和为贵”品牌效能,让企业真切感受到法治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以山推股份为例,作为一家龙头高端装备企业,其“山推”字号、商标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2023年4月,山推股份发现山东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山推”作为企业字号、销售商品。山推股份认为该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遂向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在分析研判案情之后,法官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上述山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并承诺不再有其他侵害山推股份商标、字号权的行为,违约则将支付违约金5万元。

随后,双方共同向法院提出线上司法确认申请,法院当场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

这种极简审判模式,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解决纠纷的效率。

事实上,像山推股份这样面临的纠纷得以快速解决的情况,在济宁并非个例。数据显示,自去年以来,济宁法院诉前化解商事纠纷已达14508件。

企业纠纷能够快速调解,固然离不开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目前,济宁多地法院以诉前调解为抓手,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例如,济宁中院聚焦金融纠纷,联合市司法局、市金融办、公证处等 7 家单位,构建“金融+公证赋强+法院”治理模式,逐步形成防风险、解纠纷、减增量“三位一体”多元治理体系。

兖州区法院与纠纷多发的金融、住建、劳动等8个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对接,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近40%的涉企纠纷实现诉前“零成本”化解。

曲阜法院成立涉企纠纷调解工作室,靠前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成功调解涉企纠纷案件约230余件,占全院商事案件10%。

金乡法院传承鸡黍之约诚信文化,创新“诚信源”商事调解品牌,弘扬“诚信为本、取财有道、守约践诺、和合双赢”价值导向,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019件,其中涉企纠纷诉前调解成功2244件,涉企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达50%。

金乡法院“诚信源”农产品交易纠纷调解室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让办事更简单、更方便,让企业能够专心生产、安心经营。从这个角度而言,济宁法院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努力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送达企业,着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份有力支撑。

府院联动,助力企业“破茧成蝶”

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企业破产机制”并做出系列部署。

在当前形势下,企业破产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如何办好破产案件,有效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激发市场活力,考验着司法机关的审判能力与智慧担当。

近年来,济宁法院依法切实履行破产审判职能,与市政府共同出台《加强和改进府院联动工作的意见》,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统筹解决破产处置中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税收减免、资金保障等问题,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保持持续经营能力。 

济宁市市级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一次会议

山东百盛生物科技、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济宁市兖州区盛拓生物科技服务、山东百盛蓝素生物科技四家公司是集玉米深加工、生物发酵,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因担保圈爆发债务危机,自身扩张过快、流动资金不足等原因,彻底陷入财务困境,四家公司负债总额27.7亿余元,涉及职工800多名、债权人400余家,其中玉米债权人25家,牵连千余送粮农户。

在债权人申请清算,企业申请重整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后,兖州区法院裁定山东百盛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打响了一场救企攻坚战——

对内,在预重整及重整前期,法院批准企业在管理人监督下自主营业,发放职工工资,企业停产后,通过共益债融资,保障企业停产期间安全稳定,实现重整资产价值最大化。

对外,与政府招商引资政策深度融合,创新“招商式”破产重整模式,成功引入与债务人产业链高度契合的国有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吸引上市公司投资5.2亿元。

该案重整后,不仅盘活了土地420亩、房产12.61万平方米,还清偿了839名职工债权,化解了27.72亿元债务,保障了400余名职工稳岗就业。

兖州区政府、法院有关人员到百盛公司参观并与投资人座谈,现场解决投资人提出的相关问题

山东百盛公司“破茧重生”,正是兖州区法院创新运用“预重整+实质合并+重整”新模式,实现困境企业涅槃重生的司法实践,也是通过府院联动实质化运行,实现“以破招商”的典型案例。

而在济宁,关于破产审判的创新实践还有很多。

例如,齐鲁特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通过合并重整,淘汰了高耗能的传统锻造旧产能,成功转型为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成为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四家企业整体脱困重生。

再如,汶上法院裁定宣告南旺供销合作社破产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处理自行达成协议,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裁定认可债权债务处理协议的同时,撤销宣告破产裁定并终结破产程序,打破了企业宣告破产后不能和解的僵局。该案系供销系统首例宣告破产后转和解的案件,也是破产清算转和解的一次有益尝试,被评为山东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汶上法院与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协同推进破产工作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济宁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25件,化解不良资产3.82亿,盘活土地485.52亩,安置职工1765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济宁法院的成功实践,无疑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济宁法院破产审判机制的优化,不仅让濒临破产的企业得以重生,重新释放市场活力,更通过破产重整实现供给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助力城市产业转型升级。

在这个过程中,济宁法院展现出了典范的力量,为推动城市经济迈向更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

主动问需,助企攀登有温度

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对于营商环境的好坏最为敏感。

如何以优质司法服务加大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一直是济宁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所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

如今放眼济宁,多地法院的创新实践持续涌现。

在鱼台,鱼台法院建立“一企一法官”制度,成立助企攀登服务队,由院领导、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与58家攀登企业“结对子”,为企业提供个性化、静默式服务。

鱼台法院法官深入企业问需

不仅如此,鱼台法院设立司法惠企联络站,面对面解答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200余条,就企业常见的设立解散、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常见法律风险,先后制定《司法助企攀登十条措施》等文件5份,发放涉企普法宣传手册240余份,帮助企业全方位、立体式规避经营法律风险。

在泗水,泗水法院推进“法官进百企、护航促发展”活动,建立“法律宣传+案例释法+风险预防”三维问需护企机制,联合县工商联、检察、公安等部门共同深入民营企业开展集中法律咨询、专项法律服务80余次,解答法律问题150余条,发放《企业风险防范化解指南》300余份,深度对接企业需求,打造依法护商、综合发力的工作格局。

泗水法院法官在“泗水民营企业大讲堂”授课

在梁山,梁山法院以党建为抓手,组织党员干警赴辖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党建+金融”普法宣讲主题党日活动,与农业银行梁山支行、梁山县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举办“双向问需、双向沟通、双向评价”活动12次,做到党建共建、资源共享、业务互助、优势互补。

2024年8月13日,梁山法院与梁山农商银行开展“党建+金融”主题党日活动

主动上门提供“面对面”“一对一”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真正让企业专心搞建设、安心谋发展,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济宁法院可谓诚意十足。

值得一提的是,为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济宁法院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院领导带队开展走访,对涉金融企业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挂车市场等进行专题调研,帮助企业梳理和排查法律风险点,并发挥司法建议“治未病”作用,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金融保险等行业和部门发出营商环境方面司法建议11份。

济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胜良赴企业调研走访

同时,济宁法院先后选派5名优秀干部定点包保企业“助企攀登”,切实为企业发展解难题、增信心、强后劲。

随着一系列助企工作持续开展,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在济宁加速形成。

此外,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也是济宁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护企安商的一大亮点。

通过建立“正向激励+信用修复”善意执行机制,济宁法院对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信用保护或信用修复,目前已依法依规将全市1488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

一系列改革举措,让企业在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之余,充分感受到城市的温暖与活力。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法治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从新起点再出发,带着多年来的探索与收获,济宁法院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济宁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持续注入司法动能。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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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观暖心济宁丨以法护企安商,看济宁如何厚植法治化营商沃土

随着一系列助企工作持续开展,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在济宁加速形成。

文丨孟宝乐

对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优化营商环境对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不好,关键要看法治化程度高不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推动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近年来,济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努力打造“济法润商”品牌,为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多元解纷,跑出矛盾化解“加速度”

多元解纷,即通过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使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

相较于单一的诉讼方式,多元解纷机制能够更快速地解决纠纷,避免诉讼程序中的繁琐和耗时,降低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并注重和谐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

深知这一点的济宁法院,近年来坚持把诉前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优选项,持续释放“和为贵”品牌效能,让企业真切感受到法治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以山推股份为例,作为一家龙头高端装备企业,其“山推”字号、商标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2023年4月,山推股份发现山东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山推”作为企业字号、销售商品。山推股份认为该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遂向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在分析研判案情之后,法官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上述山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并承诺不再有其他侵害山推股份商标、字号权的行为,违约则将支付违约金5万元。

随后,双方共同向法院提出线上司法确认申请,法院当场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

这种极简审判模式,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解决纠纷的效率。

事实上,像山推股份这样面临的纠纷得以快速解决的情况,在济宁并非个例。数据显示,自去年以来,济宁法院诉前化解商事纠纷已达14508件。

企业纠纷能够快速调解,固然离不开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目前,济宁多地法院以诉前调解为抓手,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例如,济宁中院聚焦金融纠纷,联合市司法局、市金融办、公证处等 7 家单位,构建“金融+公证赋强+法院”治理模式,逐步形成防风险、解纠纷、减增量“三位一体”多元治理体系。

兖州区法院与纠纷多发的金融、住建、劳动等8个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对接,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近40%的涉企纠纷实现诉前“零成本”化解。

曲阜法院成立涉企纠纷调解工作室,靠前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成功调解涉企纠纷案件约230余件,占全院商事案件10%。

金乡法院传承鸡黍之约诚信文化,创新“诚信源”商事调解品牌,弘扬“诚信为本、取财有道、守约践诺、和合双赢”价值导向,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019件,其中涉企纠纷诉前调解成功2244件,涉企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达50%。

金乡法院“诚信源”农产品交易纠纷调解室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让办事更简单、更方便,让企业能够专心生产、安心经营。从这个角度而言,济宁法院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努力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送达企业,着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份有力支撑。

府院联动,助力企业“破茧成蝶”

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企业破产机制”并做出系列部署。

在当前形势下,企业破产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如何办好破产案件,有效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激发市场活力,考验着司法机关的审判能力与智慧担当。

近年来,济宁法院依法切实履行破产审判职能,与市政府共同出台《加强和改进府院联动工作的意见》,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统筹解决破产处置中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税收减免、资金保障等问题,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保持持续经营能力。 

济宁市市级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一次会议

山东百盛生物科技、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济宁市兖州区盛拓生物科技服务、山东百盛蓝素生物科技四家公司是集玉米深加工、生物发酵,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因担保圈爆发债务危机,自身扩张过快、流动资金不足等原因,彻底陷入财务困境,四家公司负债总额27.7亿余元,涉及职工800多名、债权人400余家,其中玉米债权人25家,牵连千余送粮农户。

在债权人申请清算,企业申请重整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后,兖州区法院裁定山东百盛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打响了一场救企攻坚战——

对内,在预重整及重整前期,法院批准企业在管理人监督下自主营业,发放职工工资,企业停产后,通过共益债融资,保障企业停产期间安全稳定,实现重整资产价值最大化。

对外,与政府招商引资政策深度融合,创新“招商式”破产重整模式,成功引入与债务人产业链高度契合的国有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吸引上市公司投资5.2亿元。

该案重整后,不仅盘活了土地420亩、房产12.61万平方米,还清偿了839名职工债权,化解了27.72亿元债务,保障了400余名职工稳岗就业。

兖州区政府、法院有关人员到百盛公司参观并与投资人座谈,现场解决投资人提出的相关问题

山东百盛公司“破茧重生”,正是兖州区法院创新运用“预重整+实质合并+重整”新模式,实现困境企业涅槃重生的司法实践,也是通过府院联动实质化运行,实现“以破招商”的典型案例。

而在济宁,关于破产审判的创新实践还有很多。

例如,齐鲁特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通过合并重整,淘汰了高耗能的传统锻造旧产能,成功转型为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成为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四家企业整体脱困重生。

再如,汶上法院裁定宣告南旺供销合作社破产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处理自行达成协议,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裁定认可债权债务处理协议的同时,撤销宣告破产裁定并终结破产程序,打破了企业宣告破产后不能和解的僵局。该案系供销系统首例宣告破产后转和解的案件,也是破产清算转和解的一次有益尝试,被评为山东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汶上法院与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协同推进破产工作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济宁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25件,化解不良资产3.82亿,盘活土地485.52亩,安置职工1765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济宁法院的成功实践,无疑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济宁法院破产审判机制的优化,不仅让濒临破产的企业得以重生,重新释放市场活力,更通过破产重整实现供给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助力城市产业转型升级。

在这个过程中,济宁法院展现出了典范的力量,为推动城市经济迈向更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

主动问需,助企攀登有温度

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对于营商环境的好坏最为敏感。

如何以优质司法服务加大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一直是济宁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所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

如今放眼济宁,多地法院的创新实践持续涌现。

在鱼台,鱼台法院建立“一企一法官”制度,成立助企攀登服务队,由院领导、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与58家攀登企业“结对子”,为企业提供个性化、静默式服务。

鱼台法院法官深入企业问需

不仅如此,鱼台法院设立司法惠企联络站,面对面解答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200余条,就企业常见的设立解散、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常见法律风险,先后制定《司法助企攀登十条措施》等文件5份,发放涉企普法宣传手册240余份,帮助企业全方位、立体式规避经营法律风险。

在泗水,泗水法院推进“法官进百企、护航促发展”活动,建立“法律宣传+案例释法+风险预防”三维问需护企机制,联合县工商联、检察、公安等部门共同深入民营企业开展集中法律咨询、专项法律服务80余次,解答法律问题150余条,发放《企业风险防范化解指南》300余份,深度对接企业需求,打造依法护商、综合发力的工作格局。

泗水法院法官在“泗水民营企业大讲堂”授课

在梁山,梁山法院以党建为抓手,组织党员干警赴辖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党建+金融”普法宣讲主题党日活动,与农业银行梁山支行、梁山县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举办“双向问需、双向沟通、双向评价”活动12次,做到党建共建、资源共享、业务互助、优势互补。

2024年8月13日,梁山法院与梁山农商银行开展“党建+金融”主题党日活动

主动上门提供“面对面”“一对一”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真正让企业专心搞建设、安心谋发展,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济宁法院可谓诚意十足。

值得一提的是,为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济宁法院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院领导带队开展走访,对涉金融企业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挂车市场等进行专题调研,帮助企业梳理和排查法律风险点,并发挥司法建议“治未病”作用,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金融保险等行业和部门发出营商环境方面司法建议11份。

济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胜良赴企业调研走访

同时,济宁法院先后选派5名优秀干部定点包保企业“助企攀登”,切实为企业发展解难题、增信心、强后劲。

随着一系列助企工作持续开展,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在济宁加速形成。

此外,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也是济宁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护企安商的一大亮点。

通过建立“正向激励+信用修复”善意执行机制,济宁法院对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信用保护或信用修复,目前已依法依规将全市1488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

一系列改革举措,让企业在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之余,充分感受到城市的温暖与活力。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法治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从新起点再出发,带着多年来的探索与收获,济宁法院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济宁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持续注入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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