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批复《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信息,明确了合肥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方向与布局框架,为合肥建设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
合肥作为安徽省省会、长三角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及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此次《规划》实施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力合肥发挥中部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等功能,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
筑牢安全发展底线,明确空间管控指标
《规划》为合肥市设定了明确的安全发展空间目标,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05.1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8.5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28.4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289.3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2025年不超过34.47亿立方米。同时,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水体、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控制线,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空间。
构建协同发展格局,融入区域战略布局
合肥市将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强合肥都市圈国土空间协同开发利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优化空间格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合肥市将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功能,优化组团式城市布局,保护生态廊道,促进市域城镇协同发展。同时,加强长江、淮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巢湖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保障农业空间需求,强化种业发展空间保障。在城市建设方面,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与科技创新空间,打造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和国家铁路枢纽,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建设宜业宜居城市,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彰显自然与文化特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确保规划刚性约束,强化实施保障机制
国务院强调,《规划》是合肥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遵循,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定期开展体检与五年一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监督考核依据。同时,建立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徽省政府与自然资源部将指导合肥市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合肥市需完善相关规划编制与许可制度,加强城市设计与专项规划统筹管理,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健全规划委员会制度,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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