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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兄弟因《招魂》系列面临9亿美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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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兄弟因《招魂》系列面临9亿美元官司

作家杰拉德·布里特曾在1980年写过一本关于超自然调查员的书籍。他认为,他曾和罗琳·沃伦夫妇签订过独家协议,《招魂》的电影制作者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招魂》

《招魂》(The Conjuring)系列一直官司缠身。最近令电影制作人焦头烂额的一场官司则涉及到九亿美元的赔偿。

作家杰拉德·布里特(Gerald Brittle)认为,该系列恐怖电影侵犯了他的作品《恶魔大师》(The Demonologist)的版权。他的作品中讲述了超自然调查员埃德和罗琳·沃伦夫妇的故事。3月29日,布里特向弗吉尼亚州联邦法院提交了一份长达355页的诉讼文件,以蚂蚁之力诉讼华纳兄弟、新线电影公司、导演James Wan及其他相关人员。

作者认为,他拥有在沃伦案件的基础上创作衍生作品的独家权,《招魂》、《招魂2》和《安娜贝尔》则侵犯了自己的这一权利。他说,1978年,他就和沃伦签订了一份关于《恶魔大师》的协议。该协议中规定了两人同意“没有竞争性作品”的条款,这一条款如今仍然有效。布里特说,在这一条款下,沃伦夫妇无权根据和《恶魔大师》“相同的主题”,创作作品以及签订协议,特别是关于“他们作为超自然调查员的生活和经历”。

“被告人曾反复表示,他们的电影是基于沃伦案件文件而改编的。当沃伦授予被告人使用沃伦案件文件时,沃伦事实上无权这么做。因为在数年之前,她就已经通过协议将相同的沃伦案件文件、原告所提出的相关材料的独家使用权授予给布里特了。”律师帕特里克·亨利二世(Patrick C. Henry II)写道。“沃伦没有什么能够授予被告人的了。”

布里特认为,如果被告能对标题进行搜索,那么他们就会发现他们在制作电影时,需要得到布里特的许可,而非沃伦的许可和支持。沃伦和布里特曾将电影权授予Prentice Hall出版社。之后,该出版社在沃伦的同意下,将电影权授予了布里特。

《安娜贝尔》

“诸如华纳兄弟这么一个大型公司,拥有专门的律师部门以及专攻知识产权协议的人员,竟然没有发现《恶魔大师》和相关协议,也没有发现布里特拥有独家权,这实在很难令人相信,”Henry写道,并补充道:“唯一合理的结论”便是被告人知道这份协议,但却故意忽视,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永远不会被抓住”。

布里特进一步说,新线电影公司曾告诉《招魂》的编剧不要去看他的书,因为该公司没有著作权。“在那些他们知道自己所不具有的权利的基础上,被告人打造了价值十亿美元的电影系列,”亨利写道。“他们刻意忽略了这一事实,全意推动电影的制作。”

布里特要求被告赔偿将近10亿美元,其中包括被告退还的利润、由于这起事件而造成的三倍伤害赔偿——加上AT&T收购时代华纳时的股票溢价,因为此次收购是起因便是《招魂》系列;除此之外,还要求禁止发行《安娜贝尔2》,禁止制作任何有关沃伦夫妇案件的电影。

有趣的是,布里特的起诉书中使用了华纳兄弟在诉讼创新艺术家公司(Innovative Artists)时的话语:“华纳兄弟认为,创新艺术家公司刻意忽略并侵犯了受保护的独家作品权(复制、发行、表演),对华纳兄弟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亨利写道。“华纳兄弟进一步认为,根据知情和故意侵犯相关法律,对方应该退还所有由于侵犯他人权利所产生的利润,并且禁止此类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招魂2》

根据这份诉讼书,布里特的律师要求被告人停止并终止《招魂2》的发行,但是被告认为,这些电影并不是基于《恶魔大师》,而是根据“历史事实”而改编的。

在真实生活故事的版权争议方面,这种论点其实很常见。然而,布里特的法律团队说,他们有一张王牌:《恶魔大师》并不是历史事实,因为沃伦虚构了故事中所发生的部分事情。

“被告人主动且公开承认,他们的《招魂》电影是根据埃德和罗琳·沃伦夫妇在《佩罗农场案件档案》中所发生的事情而改编的。但是,他们的叙述与真实的历史事实并不相符。”亨利写道。“这是沃伦经过数年所设计出来的,是虚构的……真实历史中的佩罗农场并没有巫师,没有吊死自己的巫师,也没有魔鬼崇拜、儿童祭祀。”

布里特说,当他写《恶魔大师》的时候,他认为沃伦夫妇对他们工作的记载是真实的。但是现在他相信他被骗了,他认为所谓的基于真实生活而改编的电影“充其量”是没有经过授权的衍生作品。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被告人的电影并不是基于‘历史事实’,所以他们无法声称他们受到 ‘合理使用’原则的保护,豁免著作权的限制。”因此,亨利认为,《恶魔大师》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这就降低了寻找《恶魔大师》与《招魂》电影之间的重大相似性的门槛。

亨利说,证明可得性是赢得版权侵犯案件的最难之处。但是他完全可以在这里展现出他的证据。根据诉讼书,2011年,在《招魂》剧本写出来之前,《招魂》的导演James Wan曾公开在推特上赞扬布里特的书。“我看过,也读过许多恐怖故事,但是,讲述埃德和罗琳·沃伦夫妇真实生活的《恶魔大师》是我读过的最恐怖的书,” James Wan在推特上说道。

布里特以侵犯著作权、侵犯动产、法定商业阴谋、财产转换、侵权干扰等罪名起诉。他还提交了一份通知,终止他曾授予沃伦的《恶魔大师》著作权份额,该通知将于10月31日生效。

华纳兄弟的发言人说,华纳兄弟尚未收到起诉书,拒绝进一步评论。James Wan的经纪人拒绝对华纳兄弟进行评论。

翻译:尉艳华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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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兄弟因《招魂》系列面临9亿美元官司

作家杰拉德·布里特曾在1980年写过一本关于超自然调查员的书籍。他认为,他曾和罗琳·沃伦夫妇签订过独家协议,《招魂》的电影制作者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招魂》

《招魂》(The Conjuring)系列一直官司缠身。最近令电影制作人焦头烂额的一场官司则涉及到九亿美元的赔偿。

作家杰拉德·布里特(Gerald Brittle)认为,该系列恐怖电影侵犯了他的作品《恶魔大师》(The Demonologist)的版权。他的作品中讲述了超自然调查员埃德和罗琳·沃伦夫妇的故事。3月29日,布里特向弗吉尼亚州联邦法院提交了一份长达355页的诉讼文件,以蚂蚁之力诉讼华纳兄弟、新线电影公司、导演James Wan及其他相关人员。

作者认为,他拥有在沃伦案件的基础上创作衍生作品的独家权,《招魂》、《招魂2》和《安娜贝尔》则侵犯了自己的这一权利。他说,1978年,他就和沃伦签订了一份关于《恶魔大师》的协议。该协议中规定了两人同意“没有竞争性作品”的条款,这一条款如今仍然有效。布里特说,在这一条款下,沃伦夫妇无权根据和《恶魔大师》“相同的主题”,创作作品以及签订协议,特别是关于“他们作为超自然调查员的生活和经历”。

“被告人曾反复表示,他们的电影是基于沃伦案件文件而改编的。当沃伦授予被告人使用沃伦案件文件时,沃伦事实上无权这么做。因为在数年之前,她就已经通过协议将相同的沃伦案件文件、原告所提出的相关材料的独家使用权授予给布里特了。”律师帕特里克·亨利二世(Patrick C. Henry II)写道。“沃伦没有什么能够授予被告人的了。”

布里特认为,如果被告能对标题进行搜索,那么他们就会发现他们在制作电影时,需要得到布里特的许可,而非沃伦的许可和支持。沃伦和布里特曾将电影权授予Prentice Hall出版社。之后,该出版社在沃伦的同意下,将电影权授予了布里特。

《安娜贝尔》

“诸如华纳兄弟这么一个大型公司,拥有专门的律师部门以及专攻知识产权协议的人员,竟然没有发现《恶魔大师》和相关协议,也没有发现布里特拥有独家权,这实在很难令人相信,”Henry写道,并补充道:“唯一合理的结论”便是被告人知道这份协议,但却故意忽视,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永远不会被抓住”。

布里特进一步说,新线电影公司曾告诉《招魂》的编剧不要去看他的书,因为该公司没有著作权。“在那些他们知道自己所不具有的权利的基础上,被告人打造了价值十亿美元的电影系列,”亨利写道。“他们刻意忽略了这一事实,全意推动电影的制作。”

布里特要求被告赔偿将近10亿美元,其中包括被告退还的利润、由于这起事件而造成的三倍伤害赔偿——加上AT&T收购时代华纳时的股票溢价,因为此次收购是起因便是《招魂》系列;除此之外,还要求禁止发行《安娜贝尔2》,禁止制作任何有关沃伦夫妇案件的电影。

有趣的是,布里特的起诉书中使用了华纳兄弟在诉讼创新艺术家公司(Innovative Artists)时的话语:“华纳兄弟认为,创新艺术家公司刻意忽略并侵犯了受保护的独家作品权(复制、发行、表演),对华纳兄弟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亨利写道。“华纳兄弟进一步认为,根据知情和故意侵犯相关法律,对方应该退还所有由于侵犯他人权利所产生的利润,并且禁止此类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招魂2》

根据这份诉讼书,布里特的律师要求被告人停止并终止《招魂2》的发行,但是被告认为,这些电影并不是基于《恶魔大师》,而是根据“历史事实”而改编的。

在真实生活故事的版权争议方面,这种论点其实很常见。然而,布里特的法律团队说,他们有一张王牌:《恶魔大师》并不是历史事实,因为沃伦虚构了故事中所发生的部分事情。

“被告人主动且公开承认,他们的《招魂》电影是根据埃德和罗琳·沃伦夫妇在《佩罗农场案件档案》中所发生的事情而改编的。但是,他们的叙述与真实的历史事实并不相符。”亨利写道。“这是沃伦经过数年所设计出来的,是虚构的……真实历史中的佩罗农场并没有巫师,没有吊死自己的巫师,也没有魔鬼崇拜、儿童祭祀。”

布里特说,当他写《恶魔大师》的时候,他认为沃伦夫妇对他们工作的记载是真实的。但是现在他相信他被骗了,他认为所谓的基于真实生活而改编的电影“充其量”是没有经过授权的衍生作品。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被告人的电影并不是基于‘历史事实’,所以他们无法声称他们受到 ‘合理使用’原则的保护,豁免著作权的限制。”因此,亨利认为,《恶魔大师》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这就降低了寻找《恶魔大师》与《招魂》电影之间的重大相似性的门槛。

亨利说,证明可得性是赢得版权侵犯案件的最难之处。但是他完全可以在这里展现出他的证据。根据诉讼书,2011年,在《招魂》剧本写出来之前,《招魂》的导演James Wan曾公开在推特上赞扬布里特的书。“我看过,也读过许多恐怖故事,但是,讲述埃德和罗琳·沃伦夫妇真实生活的《恶魔大师》是我读过的最恐怖的书,” James Wan在推特上说道。

布里特以侵犯著作权、侵犯动产、法定商业阴谋、财产转换、侵权干扰等罪名起诉。他还提交了一份通知,终止他曾授予沃伦的《恶魔大师》著作权份额,该通知将于10月31日生效。

华纳兄弟的发言人说,华纳兄弟尚未收到起诉书,拒绝进一步评论。James Wan的经纪人拒绝对华纳兄弟进行评论。

翻译:尉艳华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