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商办类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央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官网今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公告称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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