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延强等4人被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7日通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延强,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柯昕野,安徽省六安市委原副书记、宣传部原部长车照启,青海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原局长卢彦决定逮捕。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延强决定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延强(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延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柯昕野决定逮捕

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柯昕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柯昕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车照启决定逮捕

安徽省六安市委原副书记、宣传部原部长车照启(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车照启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卢彦决定逮捕

青海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原局长卢彦(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卢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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