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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半荷兰人遭遇过性骚扰,办公室成高危区,他们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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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半荷兰人遭遇过性骚扰,办公室成高危区,他们如何应对?

杜绝“性骚扰”,并不仅仅是女性怎么去防男性,而是男性对性别平等有意识,知道哪些行为不当并了解要承担的后果。

2017年2月中旬,荷兰工党提议一个法案,希望将公共场所的性骚扰有罪化,惩罚措施包括最高可达8200欧元的罚款或是3个月的监禁。

虽然这个法案还在探讨的过程中,但是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和海牙这三大城市已经着手修订地方性的法规,对性骚扰量刑定罪。

这是荷兰在拥有一整套相对完善的针对职场性骚扰的防治和处理法规制度后,对“性骚扰”整治面的再次扩大。

有必要将公共场所的性骚扰有罪化吗?

根据荷兰的统计,45%-55%的人有“性骚扰”经历,其中75%的“性骚扰”都发生在职场,剩余的25%常在交通密集的地铁站、火车站、商场、酒吧等公共场所出现。这就是荷兰将对“性骚扰”的防治从职场扩大到公共场所的原因。

阿姆斯特丹的调研显示,同性恋人士和女性在公共场所是被“性骚扰”主要人群。问卷调查表明,59%的女性在公共场所有过不愉快的被“性骚扰”的经历,而在15-34岁的女性中,这个比率高达80%。由此可见,想要放松安心地工作,愉快安全地出行,治理“性骚扰”很有必要。

我刚到荷兰时,对“性骚扰”的了解完全处于蒙昧状态,想不通老外为啥把“性骚扰”弄得上纲上线的。荷兰人男女间见面打招呼都是搂搂抱抱的,贴颊吻都要吻三下,人家对你吹个口哨,说几句调戏的话,握手时不规矩就成“性骚扰”的罪过了?我在中国听到的观念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己检点些就不会有事”;以及,“性骚扰,年轻未婚的女子才该防范;结了婚的年长女人,被人揩个油没啥大惊小怪的,反正又不是没沾过男人。”

其实,“性骚扰”与年龄、相貌和性别并没有绝对的因果联系,十八岁或八十岁,姿容美艳或平凡,男性还是女性,都可能被性骚扰;而性骚扰的施加者也与其婚恋子嗣状况无关。而“性骚扰”对人身心带来的伤害阴影是多么巨大,合理有分寸地应对维权又是一条多么不易的路,这些都是直至我到了荷兰,接受了学校和公司里专门的“职场性骚扰防范”培训和看到媒体对“性骚扰”案例无数的关注和数据分析,才明白的。

在荷兰如何界定“性骚扰”?

“性骚扰”的荷兰语是“seksueleintimidatie”,意为“性威慑”,即,强势一方对弱势一方的恫吓类性胁迫,令人产生不适和被控制压迫感。其类型大致有三种,语言的、暗示的和行为的。性骚扰,可能是有意地通过手机或社交网络对某人频繁套近乎,言行挑逗等;也可能是公共场合不针对某一特定对象的不当或猥亵言行,比如,对某一性别的蔑视,不顾听者感受大讲“黄色笑话”等。

在荷兰,强势对弱势方的不尊重,刻意贬损和霸凌言行都在“性威慑”的范畴。比如,过度申明对方的卑微,说 “你就是我雇来的打工狗,我让你干啥你就得干啥”;过度强调自己比对方位高权重;或是讽刺对方相貌特征(如龅牙,对眼,蒜头鼻)等。

在全球范围来说,“性骚扰”发生率最高的地方就是职场,受害者多为刚参加工作的职场新人,没有长期工作合同或职位较低的人,其中女性和男性雇员遭遇“性骚扰”的比例大约是7:3。荷兰经过多年的摸索和总结,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劳工法,有效地保护了弱势劳工,尤其是女雇员。

性骚扰治理最可行的三点应对方式

现在荷兰每个公司都有“职场性骚扰治理和申诉“条款,大公司会有专门的“职场性骚扰应对培训”。我觉得其中最可贵和可行的三点应对方式是:1)对性骚扰的界定;2)性别平等意识的建立;3)多层疏通申诉渠道。

1. 对性骚扰的界定

比如,荷兰的社交礼仪是三下贴颊吻,正常情况是蜻蜓点水来回吻三下,可是若刻意“用力”或亲吻停留时间过久,就可能构成“性骚扰”了。握手时,若过度抚摸拿捏,或是借握手力度拉近双方距离及言语间说“你的手真是白嫩”,令人不快,也是“性骚扰“。不过说一千道一万,界定“性骚扰“,主要是看被骚扰方是否感到不适和压迫。就算骚扰行为严重,只要当事人不以为意、不觉反感,就不构成“性骚扰”。

如果男上司在公司的应酬晚宴中,未经女下属同意对其勾肩搭背地敬酒,或是在席间不管不顾地讲“黄段子”,如果基于此,女员工A投诉男上司“性骚扰”,男上司不能以同在席间的女员工B并未感觉“性骚扰”来证明自己无辜,也不能以“我不是故意的”来洗脱自己。女员工A的感受会被当做她是否被“性骚扰”的根据,这类受到“性骚扰”投诉的男上司一般都会收到让其规范言行的警告。

2. 性别平等意识

性别平等意识是“性骚扰”防治中最根本的,也是需要长时间不断努力达到的。

我所在的分析化学和系统生物学领域,男科学家占大多数,女科学家占少数,后者的权益和职场前景需有意识地维护和争取。有一次“职场性威慑”的培训针对的是在开科研例会时,端茶续水谁来动手的问题。 我们两位女博士和七位男博士同处一个工作间,结果端茶送水被我们两个女博士自觉主动地全包了,男同事没有一次为自己续咖啡续茶。起初,我觉得同事间端茶送水,何必斤斤计较。后来听完教练的特别讲解,才知道这不是个小问题。

如果大家不纠正这种思维,会导致职场中女员工多做很多本该男女共同分担的杂事而耽误工作效率,并且如果女员工一味包揽职场中的琐事,会让男员工或是上司不自觉地认为女性只能做琐事而不把更重要的任务交予你,长远来看,对升职和前景都有影响。若女性将自己置于“卑微”角色,会让职场侵压和性威慑有可乘之机,让其滋长。在培训中,男职员也通过此,了解自己意识深处中对性别平等的真实看法,从而更尊重不同性别的同事。

图片源自电视剧截图

杜绝“性骚扰”,并不仅仅是女性怎么去防男性,而是男性对性别平等有意识,知道哪些行为不当并了解要承担的后果。男员工懂得在职场中谨言慎行,尊重女性,会立竿见影地降低“性骚扰“的发生。

有一回,我们开会,老板的女秘书穿着露膝短裙拉过椅子坐在他旁边,谁知滑轮椅滑得力道稍大,女秘书的裸露的膝盖碰到了老板穿着西装裤的膝盖。我们都还没反应过来,只见老板说时迟那时快,一把将女秘书坐着的滑轮椅推出去,自己再朝反方向一挪。这明显的“避嫌“行为,把我们大家都逗乐了。老板幽默地说:“我太胖,就怕挤。工作嘛,每个人的空间大点好。” 这是一个有“性骚扰”意识并且懂得“不占便宜不揩油”的男性高层的所作所为。说实话,我觉得职场中多一些这类“避嫌”和界限,就是“性别平等意识”建立过程中必经的点点滴滴。

2. 多层疏通申诉渠道

多层疏通申诉渠道可以更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职场“性骚扰”。

首先,公司内部有疏解渠道。公司一般设有投诉中心,还有保密知心人。二者在一定程度上都有独立于公司的执行权,以保证其客观性和独立性,达到充分保护受害者的目的,并且根据具体情况找到恰当处理方式。

其次,公司之外还有行业工会来监管。如果公司内部无法有效地解决矛盾,可以寻求外部的行业工会来处理。

最后,就是上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 律师费由政府支付。此外,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心理帮助,也很完善。

这种多层疏通渠道较容易让受害者打破沉默,消除顾虑,毕竟职场是份饭碗,很多人不愿立马撕破脸直接诉诸法律。有各类咨询投诉方案,既可以保护隐私,又不用顾忌同事耻笑或上司报复,如此才能有条不紊地明确权益。

如果有人借此诬赖他人怎么办?

很多人可能会问,荷兰对“性骚扰“如此严格的惩戒,如果有人借此诬赖他人怎么办?虽然说,受害者的体验是界定“性骚扰”的重要标准,但是在指认过程中对细节的分析和问卷以及不同的“性骚扰“分级处理方式也是不可少的。毕竟,荷兰法律明文规定,诬赖他人“性骚扰”,和所有的“诬陷罪”和“伪证伪告罪”一样要被处罚甚至定罪判刑。

其实,处理“性骚扰”不是单一死板的好人坏人之分,受害者的感受、取证和根据严重情况的分级“量罪”是一个体系性的权衡。在荷兰大城市针对公共场合“性骚扰”有罪化的法案出台和实施之前,各大城市在火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已经增加了许多摄像头,尤其监控“死角“处。这些摄像头不仅可以让事发后,多一个渠道”有证可取“,也可以威慑那些企图“性骚扰“的人。

谐星马丽此前曾经在超市被骚扰,并勇敢曝光

对待“性骚扰“,事前防治,比事后惩治更重要。防治的前提,就是性别平等意识和多重监控的建立。

能够藏污纳垢,无非是把过多的人情世故弄成“私下“ 的难言之隐,不敢公开。而把看似晦暗不明的“私事”,如“性骚扰”,开诚布公地变为有章可依的“公事”,是荷兰处理很多棘手社会问题的特点。

荷兰的处事思维里,有一种执拗的“开放性”:很多说不清的,非得尽力道明;很多难界定的,他偏要尽量有据可循;把阴暗的,放在阳光下,观其形态察其发展,再合理地管制疏导,所以荷兰的法律和制度一旦出台,其执行力监控度都很强,也很容易理解和操作,不会沦为一纸空文。

作者魏蔻蔻,生物科学博士,定居荷兰,负责医药专利申报及市场拓广,写作分享中西文化异同,评论欧美医药形态。自办原创微信平台微蔻 (WeikoMagazine)。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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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半荷兰人遭遇过性骚扰,办公室成高危区,他们如何应对?

杜绝“性骚扰”,并不仅仅是女性怎么去防男性,而是男性对性别平等有意识,知道哪些行为不当并了解要承担的后果。

2017年2月中旬,荷兰工党提议一个法案,希望将公共场所的性骚扰有罪化,惩罚措施包括最高可达8200欧元的罚款或是3个月的监禁。

虽然这个法案还在探讨的过程中,但是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和海牙这三大城市已经着手修订地方性的法规,对性骚扰量刑定罪。

这是荷兰在拥有一整套相对完善的针对职场性骚扰的防治和处理法规制度后,对“性骚扰”整治面的再次扩大。

有必要将公共场所的性骚扰有罪化吗?

根据荷兰的统计,45%-55%的人有“性骚扰”经历,其中75%的“性骚扰”都发生在职场,剩余的25%常在交通密集的地铁站、火车站、商场、酒吧等公共场所出现。这就是荷兰将对“性骚扰”的防治从职场扩大到公共场所的原因。

阿姆斯特丹的调研显示,同性恋人士和女性在公共场所是被“性骚扰”主要人群。问卷调查表明,59%的女性在公共场所有过不愉快的被“性骚扰”的经历,而在15-34岁的女性中,这个比率高达80%。由此可见,想要放松安心地工作,愉快安全地出行,治理“性骚扰”很有必要。

我刚到荷兰时,对“性骚扰”的了解完全处于蒙昧状态,想不通老外为啥把“性骚扰”弄得上纲上线的。荷兰人男女间见面打招呼都是搂搂抱抱的,贴颊吻都要吻三下,人家对你吹个口哨,说几句调戏的话,握手时不规矩就成“性骚扰”的罪过了?我在中国听到的观念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己检点些就不会有事”;以及,“性骚扰,年轻未婚的女子才该防范;结了婚的年长女人,被人揩个油没啥大惊小怪的,反正又不是没沾过男人。”

其实,“性骚扰”与年龄、相貌和性别并没有绝对的因果联系,十八岁或八十岁,姿容美艳或平凡,男性还是女性,都可能被性骚扰;而性骚扰的施加者也与其婚恋子嗣状况无关。而“性骚扰”对人身心带来的伤害阴影是多么巨大,合理有分寸地应对维权又是一条多么不易的路,这些都是直至我到了荷兰,接受了学校和公司里专门的“职场性骚扰防范”培训和看到媒体对“性骚扰”案例无数的关注和数据分析,才明白的。

在荷兰如何界定“性骚扰”?

“性骚扰”的荷兰语是“seksueleintimidatie”,意为“性威慑”,即,强势一方对弱势一方的恫吓类性胁迫,令人产生不适和被控制压迫感。其类型大致有三种,语言的、暗示的和行为的。性骚扰,可能是有意地通过手机或社交网络对某人频繁套近乎,言行挑逗等;也可能是公共场合不针对某一特定对象的不当或猥亵言行,比如,对某一性别的蔑视,不顾听者感受大讲“黄色笑话”等。

在荷兰,强势对弱势方的不尊重,刻意贬损和霸凌言行都在“性威慑”的范畴。比如,过度申明对方的卑微,说 “你就是我雇来的打工狗,我让你干啥你就得干啥”;过度强调自己比对方位高权重;或是讽刺对方相貌特征(如龅牙,对眼,蒜头鼻)等。

在全球范围来说,“性骚扰”发生率最高的地方就是职场,受害者多为刚参加工作的职场新人,没有长期工作合同或职位较低的人,其中女性和男性雇员遭遇“性骚扰”的比例大约是7:3。荷兰经过多年的摸索和总结,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劳工法,有效地保护了弱势劳工,尤其是女雇员。

性骚扰治理最可行的三点应对方式

现在荷兰每个公司都有“职场性骚扰治理和申诉“条款,大公司会有专门的“职场性骚扰应对培训”。我觉得其中最可贵和可行的三点应对方式是:1)对性骚扰的界定;2)性别平等意识的建立;3)多层疏通申诉渠道。

1. 对性骚扰的界定

比如,荷兰的社交礼仪是三下贴颊吻,正常情况是蜻蜓点水来回吻三下,可是若刻意“用力”或亲吻停留时间过久,就可能构成“性骚扰”了。握手时,若过度抚摸拿捏,或是借握手力度拉近双方距离及言语间说“你的手真是白嫩”,令人不快,也是“性骚扰“。不过说一千道一万,界定“性骚扰“,主要是看被骚扰方是否感到不适和压迫。就算骚扰行为严重,只要当事人不以为意、不觉反感,就不构成“性骚扰”。

如果男上司在公司的应酬晚宴中,未经女下属同意对其勾肩搭背地敬酒,或是在席间不管不顾地讲“黄段子”,如果基于此,女员工A投诉男上司“性骚扰”,男上司不能以同在席间的女员工B并未感觉“性骚扰”来证明自己无辜,也不能以“我不是故意的”来洗脱自己。女员工A的感受会被当做她是否被“性骚扰”的根据,这类受到“性骚扰”投诉的男上司一般都会收到让其规范言行的警告。

2. 性别平等意识

性别平等意识是“性骚扰”防治中最根本的,也是需要长时间不断努力达到的。

我所在的分析化学和系统生物学领域,男科学家占大多数,女科学家占少数,后者的权益和职场前景需有意识地维护和争取。有一次“职场性威慑”的培训针对的是在开科研例会时,端茶续水谁来动手的问题。 我们两位女博士和七位男博士同处一个工作间,结果端茶送水被我们两个女博士自觉主动地全包了,男同事没有一次为自己续咖啡续茶。起初,我觉得同事间端茶送水,何必斤斤计较。后来听完教练的特别讲解,才知道这不是个小问题。

如果大家不纠正这种思维,会导致职场中女员工多做很多本该男女共同分担的杂事而耽误工作效率,并且如果女员工一味包揽职场中的琐事,会让男员工或是上司不自觉地认为女性只能做琐事而不把更重要的任务交予你,长远来看,对升职和前景都有影响。若女性将自己置于“卑微”角色,会让职场侵压和性威慑有可乘之机,让其滋长。在培训中,男职员也通过此,了解自己意识深处中对性别平等的真实看法,从而更尊重不同性别的同事。

图片源自电视剧截图

杜绝“性骚扰”,并不仅仅是女性怎么去防男性,而是男性对性别平等有意识,知道哪些行为不当并了解要承担的后果。男员工懂得在职场中谨言慎行,尊重女性,会立竿见影地降低“性骚扰“的发生。

有一回,我们开会,老板的女秘书穿着露膝短裙拉过椅子坐在他旁边,谁知滑轮椅滑得力道稍大,女秘书的裸露的膝盖碰到了老板穿着西装裤的膝盖。我们都还没反应过来,只见老板说时迟那时快,一把将女秘书坐着的滑轮椅推出去,自己再朝反方向一挪。这明显的“避嫌“行为,把我们大家都逗乐了。老板幽默地说:“我太胖,就怕挤。工作嘛,每个人的空间大点好。” 这是一个有“性骚扰”意识并且懂得“不占便宜不揩油”的男性高层的所作所为。说实话,我觉得职场中多一些这类“避嫌”和界限,就是“性别平等意识”建立过程中必经的点点滴滴。

2. 多层疏通申诉渠道

多层疏通申诉渠道可以更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职场“性骚扰”。

首先,公司内部有疏解渠道。公司一般设有投诉中心,还有保密知心人。二者在一定程度上都有独立于公司的执行权,以保证其客观性和独立性,达到充分保护受害者的目的,并且根据具体情况找到恰当处理方式。

其次,公司之外还有行业工会来监管。如果公司内部无法有效地解决矛盾,可以寻求外部的行业工会来处理。

最后,就是上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 律师费由政府支付。此外,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心理帮助,也很完善。

这种多层疏通渠道较容易让受害者打破沉默,消除顾虑,毕竟职场是份饭碗,很多人不愿立马撕破脸直接诉诸法律。有各类咨询投诉方案,既可以保护隐私,又不用顾忌同事耻笑或上司报复,如此才能有条不紊地明确权益。

如果有人借此诬赖他人怎么办?

很多人可能会问,荷兰对“性骚扰“如此严格的惩戒,如果有人借此诬赖他人怎么办?虽然说,受害者的体验是界定“性骚扰”的重要标准,但是在指认过程中对细节的分析和问卷以及不同的“性骚扰“分级处理方式也是不可少的。毕竟,荷兰法律明文规定,诬赖他人“性骚扰”,和所有的“诬陷罪”和“伪证伪告罪”一样要被处罚甚至定罪判刑。

其实,处理“性骚扰”不是单一死板的好人坏人之分,受害者的感受、取证和根据严重情况的分级“量罪”是一个体系性的权衡。在荷兰大城市针对公共场合“性骚扰”有罪化的法案出台和实施之前,各大城市在火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已经增加了许多摄像头,尤其监控“死角“处。这些摄像头不仅可以让事发后,多一个渠道”有证可取“,也可以威慑那些企图“性骚扰“的人。

谐星马丽此前曾经在超市被骚扰,并勇敢曝光

对待“性骚扰“,事前防治,比事后惩治更重要。防治的前提,就是性别平等意识和多重监控的建立。

能够藏污纳垢,无非是把过多的人情世故弄成“私下“ 的难言之隐,不敢公开。而把看似晦暗不明的“私事”,如“性骚扰”,开诚布公地变为有章可依的“公事”,是荷兰处理很多棘手社会问题的特点。

荷兰的处事思维里,有一种执拗的“开放性”:很多说不清的,非得尽力道明;很多难界定的,他偏要尽量有据可循;把阴暗的,放在阳光下,观其形态察其发展,再合理地管制疏导,所以荷兰的法律和制度一旦出台,其执行力监控度都很强,也很容易理解和操作,不会沦为一纸空文。

作者魏蔻蔻,生物科学博士,定居荷兰,负责医药专利申报及市场拓广,写作分享中西文化异同,评论欧美医药形态。自办原创微信平台微蔻 (Weiko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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