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投资、代理销售保险存在销售误导行为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被罚219万元,此外,还有4名时任负责人同时被处罚。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下称“重庆金融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投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修缮,贸易背景审查不严,未按项目进度放款,代理销售保险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内控管理不严、超标准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信用卡分期业务电话营销不规范,现金管理综合服务质价不符。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重庆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罚款219万元。
此外,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彭水支行副行长的傅甫灵,对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投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副行长的邓鑫,对现金管理综合服务质价不符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城南支行负责人的苏颖、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新民支行负责人的徐松,因代理销售保险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0.1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8日,2025年以来监管对银行业开出了超过1800张罚单。银行的违规行为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账户管理、反洗钱、风险控制、信息披露、贷款业务管理等。其中,最为普遍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贷款违规、反洗钱问题、内部控制不足、违规掩盖不良贷款和未依法履职尽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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