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宋佳楠
5月15日晚,ST张家界(000430.SZ)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及子公司被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诉金额3.86亿元。
公告显示,2025年5月14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张家界” )、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庸古城”)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张家界中院”)分别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获悉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建工”)起诉ST张家界(被告二)、大庸古城(被告一),并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市政总院”)列为第三人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已于5月12日被张家界中院受理。
涉诉缘由要追溯到2016年6月21日,被告ST张家界、原告湖南建工与上海市政总院(联合承包方)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湖南建工负责张家界市南门口特色街区项目施工(即大庸古城项目),上海市政总院负责设计,ST张家界授权大庸古城作为合同履行主体。
案涉工程总工期1744天,湖南建工认为,因被告与第三人的共同过错导致工期延误共计1070天,自身存在重大损失,请求被告及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年12月,湖南建工同时向大庸古城管理人和ST张家界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申报金额共计5.3亿元。经审查,大庸古城管理人确认破产债权金额1.44亿元,未予确认金额3.86亿元。
于是,湖南建工提出多项诉讼请求:一是请求确认对被告一大庸古城享有3.86亿元的破产债权;二是请求确认就上述债权中的3.24亿元在被告一破产债权中享有优先受偿权;三是请求判令被告二ST张家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是请求判令第三人对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2.35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张家界旅游集团作为 “山水旅游第一股”,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然而近年来,公司发展并不顺利。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收4.32亿元,同比上年增长2.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却高达5.82亿元,同比增亏143.22%,已经连续五年亏损,合计逾13亿元。
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公司股票自4月17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 “ST张家界” 。
2024年9月19日,其全资子公司大庸古城被张家界中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若重整失败,大庸古城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自2024年10月起,张家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开始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截至2025年2月12日,47家意向投资人中已有45 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目前预重整期被法院延长至7月16日。
此次高达3.86亿元的涉诉金额,无疑将给ST张家界带来巨大资金压力。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公司败诉,可能需要承担巨额债务,让公司本就紧张的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对公司的资金链、日常运营以及后续重整计划的推进都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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