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午间,维信诺发布关于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及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
由于近期接到交易对方拟调整部分交易方案的通知,相关调整事项需与上市公司协商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法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公司申请继续中止审核1个月,待交易方案明确后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后恢复审核。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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