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河北集中销毁185余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河北集中销毁185余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6月10日,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河北分会场组织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 打击侵权假冒”2025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现场集中销毁食品、药品、酒类、日化品、电动自行车、箱包、服装鞋帽等12类185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6月10日,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河北分会场组织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 打击侵权假冒”2025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现场集中销毁食品、药品、酒类、日化品、电动自行车、箱包、服装鞋帽等12类185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此次活动是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行动采取“1+25”模式,主会场设在湖南省长沙市,河北等25个省(区、市)设分会场,主、分会场同步销毁。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决策部署,重拳出击,持续保持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守护知识产权”“打假解民忧”等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侵权假冒行为重拳出击。1-5月份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案件(含药品类)8764件,涉案金额2439.4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6件,有效震慑和遏制了侵权假冒违法势头,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与各有关部门一起,以此次销毁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此次销毁坚持无害化处理原则,遵照绿色环保相关规定,采取拆解焚烧的方式进行。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石家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石家庄市公安系统、企业代表及媒体记者150余人参加销毁活动启动仪式。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河北集中销毁185余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河北集中销毁185余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6月10日,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河北分会场组织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 打击侵权假冒”2025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现场集中销毁食品、药品、酒类、日化品、电动自行车、箱包、服装鞋帽等12类185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6月10日,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河北分会场组织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 打击侵权假冒”2025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现场集中销毁食品、药品、酒类、日化品、电动自行车、箱包、服装鞋帽等12类185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此次活动是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行动采取“1+25”模式,主会场设在湖南省长沙市,河北等25个省(区、市)设分会场,主、分会场同步销毁。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决策部署,重拳出击,持续保持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守护知识产权”“打假解民忧”等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侵权假冒行为重拳出击。1-5月份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案件(含药品类)8764件,涉案金额2439.4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6件,有效震慑和遏制了侵权假冒违法势头,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与各有关部门一起,以此次销毁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此次销毁坚持无害化处理原则,遵照绿色环保相关规定,采取拆解焚烧的方式进行。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石家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石家庄市公安系统、企业代表及媒体记者150余人参加销毁活动启动仪式。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河北集中销毁185余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