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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额度提至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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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额度提至170万元

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6日消息,青岛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多类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夫妻申贷最高170万、单人110万;还贷能力系数提至40%;异地缴存多子女家庭购房享额度上浮30%等优惠,政策自发布日起执行。

6月2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和绿色住宅、商品房现房、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夫妻双方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70万元;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10万元。

二是调整还贷能力系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由30%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 。

三是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青岛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30%确定;在购房所在区(市)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

此次政策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作调整事项仍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标题: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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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额度提至170万元

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6日消息,青岛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多类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夫妻申贷最高170万、单人110万;还贷能力系数提至40%;异地缴存多子女家庭购房享额度上浮30%等优惠,政策自发布日起执行。

6月2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和绿色住宅、商品房现房、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夫妻双方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70万元;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10万元。

二是调整还贷能力系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由30%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 。

三是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青岛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30%确定;在购房所在区(市)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

此次政策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作调整事项仍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标题: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