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搭建和完善就业资源对接平台、细化就业指导服务等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文如下:

民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等要求,持续发挥社会组织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积极作用,助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导社会组织开发更多就业岗位。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持续挖潜扩容,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大学生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支持社会组织引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服务项目,带动开发相应岗位。推动专业性社会组织巩固拓展教育、医疗、科技、文化、救助、养老、托育等领域的服务空间,面向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见习岗位,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发挥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面向基层群众服务的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创新基层服务项目,开发与大学生相适应的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支持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搭建业内就业信息平台,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推动社会组织开展就业资源对接。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联系会员、企业、高校和专业人员的独特优势,创新就业资源对接服务模式,搭建和完善就业资源对接平台。特别是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分布各行各业的优势,引导各会员企业积极参与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和各地人才供需对接活动,重点挖掘本地区、本领域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与高校联合开展招聘和定向人才培养、就业实习基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等合作,帮助企业培养和招聘更多创新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促进校企人才精准对接。加强与本地区高校的沟通协作,推进“校社合作”,引导社会组织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会员企业、基层社区深入了解职场环境,快速适应就业需求。推动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就近服务、建立人才供需链、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三、促进社会组织细化就业指导服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等加强与教育部门各分行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分析、就业形势调查、就业观念引导、创业咨询服务等。推动社会组织发挥导向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灵活高效、贴近群众等优势,协助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围绕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零就业家庭等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毕业生,优先提供咨询指导、岗位推荐、就业实习等服务。支持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技能培训,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践、志愿服务、专业培训等机会,提高高校毕业生综合素养和就业能力。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公益援助等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防范虚假招聘信息。

四、鼓励社会组织用好就业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举办社会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及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平台网络招聘,免费注册并发布岗位招聘信息,推动实现岗位精准推送、校企人才精准对接。各地民政、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协同联动,进一步培树社会组织就业品牌活动,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搭建本地社会组织招聘服务平台,为社会组织、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常态化开展就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与高校毕业生人才双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推介本地区就业服务品牌,吸引更多社会组织、高校、求职者参与品牌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进一步了解社会组织,积极到社会组织就业创业。

五、支持社会组织用足就业扶持政策。各地民政、教育部门要强化就业政策宣传,支持社会组织及会员企业用足用好扩岗补助、见习补贴等各项稳岗减负扩就业支持政策,扩大岗位需求。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社会组织,支持其按规定时间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六、加强社会组织助力就业工作宣传。各地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就业政策宣传推广力度。要积极总结和宣传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就业政策举措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持续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展现工作亮点,突出工作实绩,回应社会关切,为社会组织助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民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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