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单烁
据上交所官网7月11日发布的公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8日、9日及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告显示,此次波动发生于公司复牌首周——公司因2024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自7月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审计报告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及股价异动
据公告,公司股票因连续三日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界定的异常波动标准。
具体来看,该现象的背景是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自7月8日开市起复牌时同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已针对审计意见提出异议,并发布《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和《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两份文件。
在此期间,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要约收购文件,截至2025年5月30日要约收购清算过户完成,伊泰B股持有公司3,407,350,144股股份(占总股本50.10%)。
公司声明当前经营活动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且未发现可能影响股价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价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争议
公告中提到,2025年7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伯纳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伯纳程芯茂会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陈开军、宋娟、王震等6名股东提交的《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该函件计划于2025年7月24日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出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非职工监事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召集人在函件中未明确审议事项和具体提案内容,且提案内容与此前提交董事会、监事会的版本不一致。该事项已通过《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对外披露。
公司重申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重申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要求
从公告来看,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告披露日,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相关筹划、商谈、意向、协议,亦未获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披露信息,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强调所有信息以指定渠道为准。
同时,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关注三项主要风险:其一为退市风险警示状态因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而持续存在;其二为7月24日股东自行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存在提案内容不明确且与前期不一致的情况;其三为近期股价异常波动累计涨幅已超12%。公司呼吁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并审慎投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