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防指调整防汛应急响应为Ⅳ级

福建省气象台7月22日16时30分将“暴雨预警”调整为Ⅲ级。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7月22日16时30分调整防汛应急响应为Ⅳ级。

请各地及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强化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督促落实防御工作。要严格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加强水库巡查防守。要警惕地质灾害的隐蔽性、滞后性,强化监测预警、巡查排查和安全管控。要利用降雨间歇,加快修复水毁防洪工程设施,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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