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2》昨天开播了,去年《欢乐颂》开播以来,剧里的5个女孩都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深受大家的喜爱,收获大批粉丝。然而在其狂卷收视热潮的同时,却又面临商标被抢注的尴尬境地。
作为一部电视剧,《欢乐颂》商标所属类别应为第41类教育与娱乐。经高沃知识产权查询,华润万家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9年8月24日申请第“7641670”号商标,商标名称为“欢乐颂”,初审公告日期为2011年4月6日,注册公告日期为2011年7月7日。
资料显示,2010年由“阿耐”创作的小说《欢乐颂》首次在网络文学平台“晋江文学城”和其自己的博客中连载,2012年,该部小说正式出版。2015年8月,由该部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欢乐颂》正式开机。由此可见,华润万家申请“欢乐颂”商标的时间早于《欢乐颂》成名时间。
经查,华润万家在同一商标类别上还注册了第“8006237”号商标,商标名称为“欢乐颂 FUN2”,该商标的申请日期为2010年1月19日,初审公告日期为2013年9月20日,注册公告日期为2013年12月21日。
根据华润万家官网介绍,该公司主营零售业,旗下拥有包括“欢乐颂”在内的多种品牌业务。 “欢乐颂”品牌于2009年,2010年10月该公司位于深圳南山的首座欢乐颂购物中心正式开业,现已拓展至成都、沈阳、合肥等多座城市。 由此可见,华润万家不仅申请“欢乐颂”商标的时间早于《欢乐颂》成名时间,同时已将该商标广泛的应用于商业活动中,并不具有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嫌疑。
另外,高沃知识产权在商标局网站查询,目前“欢乐颂及相关名称”商标在各类别被注册了121个,其中没有看到任何与电视剧或者版权方有关的申请人。
《欢乐颂》最初发表在晋江文学城,晋江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导致众多的“欢乐颂”商标中却无一个是属于自己的,只能说其知识产权意识太差,没有意识到文学IP孵化的重要性。
如今已进入大IP时代,一个好的IP需要庞大和优秀的团队来运营,使其获得最大价值,比如火爆的电视剧可以改编电影版本,可以出版图书,可以发行游戏,可以授权生产系列产品。而这些都需要做好基本的商标注册保护工作。可见《欢乐颂》目前的运营还没有开始...
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的强大动力,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企业,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发展水平。商标既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社会的资源和财富。可口可乐的创始人曾经说过,只要有可口可乐这个商标在手,即使可口可乐的有形资产一夜化为乌有,可口可乐也马上可以靠商标获得资金,进行新的生产。由此可见商标对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作者:高沃知识产权 珺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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