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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冬春蔬菜储备拟实行招标 4个月储备蔬菜76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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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冬春蔬菜储备拟实行招标 4个月储备蔬菜7610吨

为加强哈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应急调控和保障作用,哈尔滨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记者12日从哈市商务局获悉,为加强哈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应急调控和保障作用,哈尔滨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冬春蔬菜储备实行招标

据悉,冬春蔬菜储备是哈尔滨市政府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和缓解北方大城市蔬菜产销区域矛盾、季节矛盾而储备的蔬菜。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储备蔬菜实行政府委托、企业运作、适当补贴的原则实施。哈市商务局按规定选择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承储单位自愿报名、参加投标,由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承储单位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承储企业需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卫生质量安全标准组织实施质检及完成全程卫生质量安全监控工作,在储备期内承储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储备期内质检原则上按2次检测,春节前按总储备量100%检测,春节后按总储备量60%检测,对于更新、轮换品种质量检测,原则上进行抽检频次不少于1次。蔬菜入库完毕后,承储企业1周内完成第一次质量检测,并在质检报告上盖公章,送到哈市商务局备案。质检报告不合格的,直接取消承储企业承储资格。

以耐储存时令蔬菜为主 实行跨年储备

哈市储备蔬菜主要以大白菜、土豆、洋葱、红萝卜等耐储存、易周转的时令蔬菜品种为主,也可根据居民消费习惯、市场需求和储藏能力,适当调整储备品种。

蔬菜储备原则上按照近年中心城区人口数量、日均消耗和规定保障天数,建立7610吨冬春蔬菜储备。哈市商务局可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上报市政府调整储备规模,落实储备计划。蔬菜储备实行跨年储备,每个储备期为4个月,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分2个阶段逐渐递减,每年的储备期将根据采购进度,储备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按实际发生调整。

具体储备比例分别是:11月15日至春节为第一阶段,保有总储备量的100%;春节至3月15日为第二阶段,保有总储备量的60%;储备品种“白菜”在储备期内每月需要人工定期倒垛、清理损耗较大,每月允许有5%的损耗,在总储备量中核减。如个别品种确实不易保存,可根据春节后气温情况酌情调减,调减部分经哈市商务局同意后可选择耐储备的品种补充,但不能低于总储备量的60%,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

这些情形可动用储备菜

在储备期内,什么情况可动用储备菜?按照管理办法,哈市商务局提出动用储备蔬菜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及时下达动用品种、数量、价格和使用安排,具体包括:发生极端气候灾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商务部、省、市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决定向本地或异地调运投放储备蔬菜;全市或者部分地区蔬菜类市场出现异常波动,省商务厅、市人民政府根据蔬菜市场供应情况,决定动用储备蔬菜;在重要节日时段,蔬菜市场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情况下,上级商务部门或市政府决定动用储备蔬菜等其他需要动用的情形。

储备蔬菜应按政府指定的投放网点投放,投放价格按市场前一周平均批发价格下浮10%。哈市商务局要严格执行蔬菜储备动用计划。承储单位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储备动用计划。

市民所提意见请在8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书信等方式反馈,电子邮箱:yxc201909@163.com。通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字样)邮编:150000。

来源:黑龙江网

原标题:哈市冬春蔬菜储备拟实行招标 4个月储备蔬菜7610吨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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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冬春蔬菜储备拟实行招标 4个月储备蔬菜7610吨

为加强哈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应急调控和保障作用,哈尔滨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记者12日从哈市商务局获悉,为加强哈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应急调控和保障作用,哈尔滨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冬春蔬菜储备实行招标

据悉,冬春蔬菜储备是哈尔滨市政府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和缓解北方大城市蔬菜产销区域矛盾、季节矛盾而储备的蔬菜。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储备蔬菜实行政府委托、企业运作、适当补贴的原则实施。哈市商务局按规定选择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承储单位自愿报名、参加投标,由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承储单位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承储企业需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卫生质量安全标准组织实施质检及完成全程卫生质量安全监控工作,在储备期内承储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储备期内质检原则上按2次检测,春节前按总储备量100%检测,春节后按总储备量60%检测,对于更新、轮换品种质量检测,原则上进行抽检频次不少于1次。蔬菜入库完毕后,承储企业1周内完成第一次质量检测,并在质检报告上盖公章,送到哈市商务局备案。质检报告不合格的,直接取消承储企业承储资格。

以耐储存时令蔬菜为主 实行跨年储备

哈市储备蔬菜主要以大白菜、土豆、洋葱、红萝卜等耐储存、易周转的时令蔬菜品种为主,也可根据居民消费习惯、市场需求和储藏能力,适当调整储备品种。

蔬菜储备原则上按照近年中心城区人口数量、日均消耗和规定保障天数,建立7610吨冬春蔬菜储备。哈市商务局可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上报市政府调整储备规模,落实储备计划。蔬菜储备实行跨年储备,每个储备期为4个月,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分2个阶段逐渐递减,每年的储备期将根据采购进度,储备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按实际发生调整。

具体储备比例分别是:11月15日至春节为第一阶段,保有总储备量的100%;春节至3月15日为第二阶段,保有总储备量的60%;储备品种“白菜”在储备期内每月需要人工定期倒垛、清理损耗较大,每月允许有5%的损耗,在总储备量中核减。如个别品种确实不易保存,可根据春节后气温情况酌情调减,调减部分经哈市商务局同意后可选择耐储备的品种补充,但不能低于总储备量的60%,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

这些情形可动用储备菜

在储备期内,什么情况可动用储备菜?按照管理办法,哈市商务局提出动用储备蔬菜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及时下达动用品种、数量、价格和使用安排,具体包括:发生极端气候灾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商务部、省、市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决定向本地或异地调运投放储备蔬菜;全市或者部分地区蔬菜类市场出现异常波动,省商务厅、市人民政府根据蔬菜市场供应情况,决定动用储备蔬菜;在重要节日时段,蔬菜市场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情况下,上级商务部门或市政府决定动用储备蔬菜等其他需要动用的情形。

储备蔬菜应按政府指定的投放网点投放,投放价格按市场前一周平均批发价格下浮10%。哈市商务局要严格执行蔬菜储备动用计划。承储单位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储备动用计划。

市民所提意见请在8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书信等方式反馈,电子邮箱:yxc201909@163.com。通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市级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字样)邮编:150000。

来源:黑龙江网

原标题:哈市冬春蔬菜储备拟实行招标 4个月储备蔬菜76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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