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串儿
西汉学者扬雄所著《太玄 玄莹》里有这样一段话,“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故知因而不知革,物失其则;知革而不知因,物失其均。”简明要义便是,任何事物不会凭空而生,在其发展过程当中,没有变革创新也就不会有大成。
同样,面对当下中国经济进入转型升级的“窗口期”,习近平总书记于安徽调研时指出“唯改革才有出路,唯创新才有未来”。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改革”也首次超越“经济”成为第一关键词。
在这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战里,经济领域的改革更是一马当先,尤以深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被多次提及且推进速度不断加快。《证券时报》5月2日报道,第二批央企“混改”试点共10家已批复7家,目前正在筛选第三批企业,未来各省市都有一批试点。
日化企业中,云南白药称得上一个先行者,前有新华都获得云南白药控股股东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白药控股)50%控股权,后有聘任王明辉担任公司总裁兼CEO。
“混改”不能等同于股份制
回顾中国经济改革历程,大致有三个阶段。
1978年启动改革到邓小平“南巡讲话”,一段时间里,改革的重点是渐进式增量培育民营经济。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朱镕基推动过一轮改革,主要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削减规模的存量改革、简政放权和推动企业实现股份制改造。再到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至此,国有企业确立了以股份制为主要实现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
▍ 邓小平“南巡讲话”资料图
在政府明确股份制概念后,国有企业曾经历过一波改革热潮。据《国有企业改革实录》一书披露,截至1994年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股份制企业3.3万家,比1993年增长1.52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约2.66万家;股份有限公司6326万家,股本总额2867.56亿元。这一时期的日化国企,同样站上了改革潮头,中华牙膏、大宝、奇强、两面针、纳爱斯、广州浪奇等耳熟能详的企业,几乎先后进行股份制改造或允许其它形式的资本介入。
不过,混合所有制并不等于股份制。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曾公开表示,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可以把国有企业的规模优势和人才优势等与民营企业的体制优势和机制优势等相融合,股份制只是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也有观点认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而混合所有制是指由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所有制形式。因此,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云南白药改革尺度大在哪?
之所以混合所有制经济通常会被解读为股份制,这跟国有企业的市场权属定位有关。国资的绝对控股,让企业无法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这也是所有国有企业改革的矛盾所在(详见青眼微信号2016年11月22日《董明珠的格力“困局”,这些日化企业身上也曾发生过》)。
不过,现在看来或许有些变化了。
▍ “混改”重点突破领域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再度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这次关于国企改革的决定,力度变得更强,触角也更广。以往,国企“混改”有着心知肚明的“禁区”,很多国企特别是已上市国企名义上实现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仔细观察,作为上市国企的控股母公司并未上市且依然是国有独资,非多方资本混合。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要把国企控股母公司发展为混合所有制的意图变得越来越常态化。这种变化,通过探究云南白药的“混改”过程可窥见一斑。
2017年3月16日,民营上市公司新华都完成对白药控股单方面增资约254亿元,取得白药控股的50%股权。这项交易之前,云南国资委持有白药控股100%股权,属绝对控股,而转让一半股权,意味着云南国资委突破了1/3“否决权”的底线,通常会认为其失去了对企业的“控制力”。
紧接着发生在4月份的事,更是足见云南省政府对于国企“混改”的决心。据云南白药公告,经白药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聘任王明辉担任公司总裁兼CEO。同时,王明辉被云南省政府公开宣布,不再保留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身份和相关待遇。失去极具象征意义的体制内身份,为云南白药的“混改”画上阶段性句号,也迈出国企改革前所未有的一步。
“混改”如何才能“一混就灵”?
关于本次“混改”,云南白药在其年报中着墨颇多。年报称,云南白药将受益于控股股东混改所带来的白药品牌价值、管理团队、创新研发等既有优势的放大效应,并借此驱动生物医药、商业物流、健康产品、中药资源四大板块的转型升级,为面向国际竞争夯实内在基础。云南白药官网还发文称,随着“混改”的完成,将以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向千亿级企业目标进发。
▍云南白药召开“混改”干部大会
实际上,对于国企而言,“混改”最终目的并非是引入多少其它形式资本,更主要是为实现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的转换。因此,如果云南国资委和新华都都能遵照身处“蜜月期”的承诺,确实能够让云南白药释放出更多活力变成真正的市场主体,这对市场和投资者都将是利好。
过去民营企业不愿参与国企改革或参与热情不高,主要就是因为它们对改革后企业的自主权期望较低。众所周知,新华都和云南国资委之间曾有过一段漫长的拉锯战,同时,同属日化企业的上海家化,也曾因“混改”带来的股权之争而元气大伤。
类似前车之鉴,让国企和民营二者都心有余悸。国企一方,担心背负国资流失的责任;民营资本则更多还是担忧只有“陪太子读书”的份。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公开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满足四个基本条件:首先,一定要能够保证同股同权;第二,一定要有现代的、科学的公司治理和管理;第三,一定要有严格的内外监督;第四,要有充分的开放性和可交易性。因此,如果国企治理结构没有真正改善,国企和民资你不情我不愿,“混改”便有沦为“鸡肋”之嫌。当然,云南白药“混改”让外界看到了值得期待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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