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8月22日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江苏国泰:拟使用不超1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来源:界面新闻
江苏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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