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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贫困农民因病致贫 中国政府探索医疗兜底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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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贫困农民因病致贫 中国政府探索医疗兜底保障机制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涉及1200多万个家庭。

图片来源 :摄图网

近年来,因疾病而导致家庭难承其重的事件在中国屡屡发生。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占整个贫困人口的44.1%,涉及到近2000万人。其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更被认为是导致农村贫困人口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

去年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最新摸底调查数据也印证了上文表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涉及1200多万个家庭。有的即使暂时摆脱了贫困,也往往因为患病而再次返贫。

日前在介绍《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也坦言,近几年,尽管脱贫攻坚在不断深入,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不降反升,从2013年的占比42.2%,到2015年提高到44.1%。“可以看出,疾病已经成为贫困增量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会越来越大,矛盾会越来越突出。”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国政府及社会一直进行相关探索。5月17日,国家卫计委召开发布会,重点介绍中国各地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方面的探索和经验。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在会上称,2016年的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指出,要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医保制度全覆盖,倾斜新农合、大病保险医保政策,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健康扶贫的支持力度,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大病兜底保障是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的主要方面。目前有医保兜底、政府兜底和补充保险兜底三种好的做法。未来将进一步推广这些好做法,”刘魁在发布会上如此表示。

据国家卫计委总结,目前各地以健全大病兜底保障机制为重点,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主要有三种:

首先是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兜底。

其中以四川省为例,截至2016年,四川省贫困人口380万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达到184万人,占整个贫困人口总数是48%,患有大病和慢性病人数达到72.97万人。而四川省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医保新增补助资金中,按照农村参保人数和人均10元的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金中设立专项经费,在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的基础上,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2016年四川省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3%。

”我们四川每年新增近7亿,解决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全额报销的问题。”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刘捷介绍称:“卫计部门使用管理,财政监督。对于域内兜底起到很好的作用。”

据了解,在四川,贫困人口百分之百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的部分由财政代缴。县域内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并扩大门诊特殊疾病范围,新增20种康复项目纳入报销范围,遴选9种疾病实施按病种付费,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费用全额报销,将慢性病维持治疗个人支付比控制在10%以内。

刘捷还称,为解决域外就医的问题,四川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医药爱心基金,去年募集了5000多万,作为给贫困人口在域外就医进行报销。此外,还协调省慈善总汇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慈善救助基金,作为对域外看病的补充的费用保障。

“去年以来,我省贫困人口就医个人支付比占1.49%”,刘捷介绍,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各类救助、基金解决了绝大部分的就医支出。

第二种做法是政府直接兜底。

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设定“351”兜底保障线,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市域、省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安徽省2016年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

第三种做法则是建立补充保险兜底。在这方面,江西和湖北的做法被国家卫计委认可并进行推广。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烈滨介绍称,江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比例分别是45.3%、13.7%,两项合计达到近60%,疾病特别是重大疾病堪称脱贫最大“拦路虎”。

此外,朱烈滨也坦承,因为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还不高,基金运行基本上是收支平衡,对于贫困人口优惠保障政策优惠的力度很有限,所以“难以彻底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朱烈滨还称,重大疾病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大病保险资金全部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资金规模有限。同时还受到药品诊疗目录的限制,所以一些重大疾病、一些罕见病保障力度也有限。因此,江西省在基本医保,在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道保障线 ——健康扶贫补充保险。

据了解,江西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每人每年90元的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目录外的项目全部纳入商业补充保险范围,不设起付线。其中,个人支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商业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承担10%;个人支付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承担75%,个人负担25%。经过商业补充保险仍然需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申请医疗救助。

朱烈滨介绍,健康扶贫补充保险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原则上要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险机构一致,这样“方便贫困群众看病报账”。

接受采访时,朱烈滨以江西赣州试点情况为例,去年赣州市由政府出资9455万元为全市105万贫困人口购买了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全年补助住院患者5171人,医疗总费用1.89亿元,其中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补偿了5567万元,个人支付费用1807万元,个人支付费用比例下降到9.55%。

湖北省红安县也在建立补充保险方面进行了相关探索。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国介绍,湖北省红安县政府投入2276.5万元,为全县健康扶贫对象购买补充保险,住院治疗费用在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健康扶贫对象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

罗卫国称,去年红安县的住院医疗总费用达1.34亿,其中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1亿,政府兜底2279万,民政160万,群众自付1012万,贫困群众例均的医疗费用431.9元,占总住院费用的7.5%。实际报销比例已经达到了92.5%。群众自付较以前下降1890元。

但罗卫国并不否认,由于政策实施太好,甚至会出现小病大治的情况:“极个别的现象还是存在的,有的五保户病人,治疗好了以后还在医院,县级医院有空调,夏天不热、冬天不冷。”

罗卫国称,当地政府也显然意识到这一现象,并着手解决,比如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控制医疗机构日均费用、平均住院天数、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等。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国家卫计委将在今年6月上旬在四川招开全国健康扶贫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推广全国各地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等方方面面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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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贫困农民因病致贫 中国政府探索医疗兜底保障机制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涉及1200多万个家庭。

图片来源 :摄图网

近年来,因疾病而导致家庭难承其重的事件在中国屡屡发生。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占整个贫困人口的44.1%,涉及到近2000万人。其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更被认为是导致农村贫困人口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

去年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最新摸底调查数据也印证了上文表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涉及1200多万个家庭。有的即使暂时摆脱了贫困,也往往因为患病而再次返贫。

日前在介绍《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也坦言,近几年,尽管脱贫攻坚在不断深入,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不降反升,从2013年的占比42.2%,到2015年提高到44.1%。“可以看出,疾病已经成为贫困增量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会越来越大,矛盾会越来越突出。”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国政府及社会一直进行相关探索。5月17日,国家卫计委召开发布会,重点介绍中国各地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方面的探索和经验。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在会上称,2016年的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指出,要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医保制度全覆盖,倾斜新农合、大病保险医保政策,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健康扶贫的支持力度,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大病兜底保障是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的主要方面。目前有医保兜底、政府兜底和补充保险兜底三种好的做法。未来将进一步推广这些好做法,”刘魁在发布会上如此表示。

据国家卫计委总结,目前各地以健全大病兜底保障机制为重点,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主要有三种:

首先是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兜底。

其中以四川省为例,截至2016年,四川省贫困人口380万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达到184万人,占整个贫困人口总数是48%,患有大病和慢性病人数达到72.97万人。而四川省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医保新增补助资金中,按照农村参保人数和人均10元的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金中设立专项经费,在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的基础上,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2016年四川省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3%。

”我们四川每年新增近7亿,解决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全额报销的问题。”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刘捷介绍称:“卫计部门使用管理,财政监督。对于域内兜底起到很好的作用。”

据了解,在四川,贫困人口百分之百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的部分由财政代缴。县域内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并扩大门诊特殊疾病范围,新增20种康复项目纳入报销范围,遴选9种疾病实施按病种付费,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费用全额报销,将慢性病维持治疗个人支付比控制在10%以内。

刘捷还称,为解决域外就医的问题,四川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医药爱心基金,去年募集了5000多万,作为给贫困人口在域外就医进行报销。此外,还协调省慈善总汇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慈善救助基金,作为对域外看病的补充的费用保障。

“去年以来,我省贫困人口就医个人支付比占1.49%”,刘捷介绍,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各类救助、基金解决了绝大部分的就医支出。

第二种做法是政府直接兜底。

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设定“351”兜底保障线,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市域、省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安徽省2016年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

第三种做法则是建立补充保险兜底。在这方面,江西和湖北的做法被国家卫计委认可并进行推广。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烈滨介绍称,江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比例分别是45.3%、13.7%,两项合计达到近60%,疾病特别是重大疾病堪称脱贫最大“拦路虎”。

此外,朱烈滨也坦承,因为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还不高,基金运行基本上是收支平衡,对于贫困人口优惠保障政策优惠的力度很有限,所以“难以彻底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朱烈滨还称,重大疾病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大病保险资金全部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资金规模有限。同时还受到药品诊疗目录的限制,所以一些重大疾病、一些罕见病保障力度也有限。因此,江西省在基本医保,在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道保障线 ——健康扶贫补充保险。

据了解,江西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每人每年90元的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目录外的项目全部纳入商业补充保险范围,不设起付线。其中,个人支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商业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承担10%;个人支付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承担75%,个人负担25%。经过商业补充保险仍然需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申请医疗救助。

朱烈滨介绍,健康扶贫补充保险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原则上要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险机构一致,这样“方便贫困群众看病报账”。

接受采访时,朱烈滨以江西赣州试点情况为例,去年赣州市由政府出资9455万元为全市105万贫困人口购买了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全年补助住院患者5171人,医疗总费用1.89亿元,其中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补偿了5567万元,个人支付费用1807万元,个人支付费用比例下降到9.55%。

湖北省红安县也在建立补充保险方面进行了相关探索。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国介绍,湖北省红安县政府投入2276.5万元,为全县健康扶贫对象购买补充保险,住院治疗费用在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健康扶贫对象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

罗卫国称,去年红安县的住院医疗总费用达1.34亿,其中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1亿,政府兜底2279万,民政160万,群众自付1012万,贫困群众例均的医疗费用431.9元,占总住院费用的7.5%。实际报销比例已经达到了92.5%。群众自付较以前下降1890元。

但罗卫国并不否认,由于政策实施太好,甚至会出现小病大治的情况:“极个别的现象还是存在的,有的五保户病人,治疗好了以后还在医院,县级医院有空调,夏天不热、冬天不冷。”

罗卫国称,当地政府也显然意识到这一现象,并着手解决,比如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控制医疗机构日均费用、平均住院天数、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等。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国家卫计委将在今年6月上旬在四川招开全国健康扶贫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推广全国各地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等方方面面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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