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因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和顺科技9月18日公告,公司于9月1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收到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未及时披露股东出资进展情况等问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和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学友对上述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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