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萌奇奇
前几天,卓伟“周一见”曝出郑凯违规代言麦吉丽。

一石激起千层浪,某资深经纪人接连曝出一系列明星代言的黑料,令人大跌眼镜。
该经纪人爆料,一些人气明星不仅经常在微博发广告,而且代言费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甚至大多数明星从来不试用产品。
比如,郑恺、李小璐等代言面膜、护肤品,从来都不试用;李湘发布代言广告不仅来者不拒,而且连合同都不和商家签,直接微信聊。

奇奇曾经也被自家爱豆的微博广告伤到过。
好几个关注的爱豆微博里,奇奇都发现了同一款不知名产品。

大幂幂,你确定你洗的不是手?

快乐大本营这是组团来做广告吗?

不得不感叹,抹茶古皂,你真是皂界的全能战斗皂。

要知道,明星的微博广告覆盖的人群都是自己的粉丝,这和坑自家人有什么区别?

比如,林志颖因在微博上推销其个人品牌骨胶原蛋白饮品而陷入一场“打假风波”。
重点来了——
新《广告法》对明星在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广告”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吗?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向奇奇介绍,新《广告法》对明星在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广告”的行为同样具有约束力。
如果涉嫌虚假广告,就要根据广告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邓刚补充道,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利益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上面一条)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如何才能识破明星是否是在微博上打广告呢?
大体不外乎这些套路:
1.直接放产品
明星一般会配上产品详细的logo,这种广告简单粗暴,但是比较容易“掉粉”。而且,一旦@错品牌,就会滑天下之大稽。
比如,佘诗曼此前曾将SK-II错认为是资生堂。
收到SK-II化妆品之后佘诗曼发了一条感谢微博,分别@了资生堂官微和资生堂香港公司总经理,但是SK-II是宝洁旗下的品牌。

2.产品配脸

大公无私地与网友分享各种美容心得,商标无一例外都给大特写。
做广告的同时顺道卖卖萌,加上文字“试用之后真的好用呢”之类的,然后@某品牌官博。
3.直接试用

这种方式,在明星代言层面比较少,毕竟靠脸吃饭的明星,随意试用化妆品是有风险的,不过,这种方式对粉丝的吸引力是比较高的。
4、自拍加产品

有意无意地晒化妆品,旁边的产品通常是半瓶,以营造用过的氛围。
总之,这些明星代言的姿势和淘宝模特迷之相像,永远都是那几个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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