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交通运输部交通强国办联合水运局、海事局等司局在北京组织举办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验收会。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牵头承担的“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关键问题研究”交通强国试点任务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宁波在推动港口安全风险防控与保险机制深度融合方面取得关键进展,形成了一套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的“宁波经验”。
经过全面审议,与会专家及代表认为,该试点任务成果在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和实例化方面达到了预期目标,尤其在制度创新与实践应用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提升全国水运行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据了解,自试点任务获批以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作为主要实施单位,在制度创设、产品研发和数字化平台建设等多个维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其核心突破在于2023年11月30日率先在全国推出了首款专门针对港口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甬港安”保险产品。
尤为关键的是,宁波市同步配套发布了《宁波市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总则(试行)》等三项技术文件,此举系统性填补了国内港口领域在事故预防服务方面缺乏指导性规范的空白。
据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甬港安”产品的设计理念强调“风险减量”与“服务前置”。其创新之处在于实现了保费与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动态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并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同时紧密结合港口运营特点,规范了保险机构提供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内容。
试点推行近两年来,“甬港安”保险在宁波取得了显著成效。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底,宁波市港口安责险投保企业已达76家,其中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和客运企业的投保覆盖率高达98.6%,总承保人数2.23万人。2025年全年保费规模达到1036.9万元,且企业续保率达到100%,显示出市场对该产品的认可。
在风险防控实效方面,两年来累计投入事故预防服务经费634.9万元,共组织完成隐患排查、风险辨识评估及安全教育培训505次,发现并推动整改一般隐患2076个,切实提升了港口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该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不仅为宁波港口安全增添了新的保障机制,更为全国层面建立和完善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体系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样本与制度参考,是交通强国战略在风险防控领域的一项具体落地成果。(胡寅朝 宋兵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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