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蕾蕾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常山药业,代码:300255)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树华与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元素致远行千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5年11月2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高树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4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1%)转让给元素基金。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确定为46.2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达21.27亿元。此次权益变动后,元素基金将持有常山药业5.0051%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树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晓东的合计持股比例将从30.70%降至25.70%。截止11月25日,常山药业收盘报59.96元/股,涨幅2.64%。
根据双方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司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份转让的支付安排分为四期。元素基金在满足协议约定付款条件后,需在三个交易日内支付首期款2.13亿元,首期款支付完毕后10日内再支付2.13亿元。在上述两期款项支付完毕后15日内,且在满足包括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文件在内的全部付款条件后,支付第三期款项6.38亿元。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10.64亿元。
协议约定,在受让方支付总价款50%(即10.63亿元)后,双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均声明,此次转让不涉及股份对赌、代持、保底收益、回购条款等特殊安排。元素基金承诺,其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自愿在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取得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成功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文件揭示了此次权益变动双方的背景与目的。转让方高树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股份的原因系自身资金需求。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高树华持有公司约2.80亿股,其中约1.50亿股存在股份质押情况。本次转让的4600万股不存在权利限制。受让方元素致远行千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表示增持是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中长期投资价值的看好以及对常山药业未来持续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声明,在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常山药业股票的情况。
此外,高树华与公司董事长高晓东因父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高晓东持股未在此次变动中发生变化。双方在公告中均确认,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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