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核查,浙江证监局发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存在以下问题:一、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二、部分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基金销售业务制度修订未经合规风控人员审查,基金销售专职合规人员同时承担业务管理职责。三、为个别未进行风险测评的客户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通过手机APP销售基金时,未提示投资者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未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四、未按规定报送反洗钱相关材料。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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