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维护社会组织正常的登记管理秩序和发展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现公布7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1.取缔“中国室内空气净化协会”案。“中国室内空气净化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搭建了网站,自称是经严格依法注册审批,由国内外专家及企业家组成、室内空气污染治理行业的一个国际性、公益性、学术性、专业性的品牌培育机构;通过将其包装成“权威机构”,诱导相关企业和个人向其购买《施工资质证书》、《施工等级评定证书》,并选取部分企业定向颁发所谓“荣誉证书”,具有较强的迷惑性。2025年3月,石家庄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室内空气净化协会”予以取缔。
2.取缔“中国收藏品共享协会”案。“中国收藏品共享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设有组织架构,制定了组织“章程”,印制、发放《会员证书》;通过偷拍盗摄、恶意剪辑等手法进行虚假宣传,公开宣称其为“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社团”,并打着所谓“国字头行业协会”的旗号,在网络平台招募会员、收取会费,售卖服务和钱币古玩等商品,具有较强的迷惑性。2024年9月,廊坊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收藏品共享协会”予以取缔。
3.取缔“石家庄业余无线电俱乐部”案。“石家庄业余无线电俱乐部”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设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外宣称是“由广大无线电爱好者自愿结成的地域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且在“河北省无线电协会和石家庄无线电监督执法局的领导下”,具有较强的迷惑性。近年来,“石家庄业余无线电俱乐部”多次组织无线电爱好者开展户外通联活动。2024年5月,石家庄市民政局依法对“石家庄业余无线电俱乐部”予以取缔。
4.取缔“邢台市水彩水粉画研究会”案。“邢台市水彩水粉画研究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设有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制定了所谓的章程。该非法组织在邢台市信都区紫金山、三山溪谷、沙河市王垴村一带多次以“邢台市水彩水粉画研究会”名义开展绘画写生活动,其活动宣传具有一定诱导性,实际活动安排与宣传不符。经水彩水粉画爱好者实名举报,2024年7月,邢台市信都区民政局依法对“邢台市水彩水粉画研究会”予以取缔。
5.劝散“河北省和平鸽青年志愿者协会”案。“河北省和平鸽青年志愿者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经查,该组织于2023年12月成立,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实际会员,未向公众收取费用,开设了微信公众号。2025年4月,唐山市民政局依法对该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向其讲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并收缴了1面宣传旗帜和1枚办公印章,同时,要求该组织负责人注销微信公众号。鉴于该组织在存续期间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且负责人态度端正、及时整改,民政部门对其作出劝散处理,及时化解相关风险隐患。
6.劝散“高碑店市乡村振兴联谊会”案。“高碑店市乡村振兴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擅自以主办单位名义,筹备举办“保定市第七届公益慈善年会暨高碑店市乡村振兴联谊会第一届年会”,意图联络赞助企业协办,组织其他公益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及新闻媒体参与,并计划在活动中以义演名义开展非法公开募捐、违规表彰活动。2024年1月,高碑店市民政局依法责令“高碑店市乡村振兴联谊会”立即解散,停止年会筹备及一切相关活动,其负责人签订了劝散非法社会组织承诺书。
7.劝散“临漳县教育学会”案。“临漳县教育学会”(又名“临漳县民办教育协会”)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长期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通过擅自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对外进行宣传,自称“由县内较大规模民办学校自愿结成的地域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并虚假宣称“在临漳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具有较强的迷惑性。该非法社会组织以组织行业交流、举办研讨活动等名义,吸引县域内部分民办学校加入,违规发展会员单位,并发放所谓“会员证书”“牌匾”等,对公众及民办教育机构产生误导,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组织管理秩序和教育行业生态。2024年5月,临漳县民政局执法人员现场监督其注销了用于非法宣传的微信公众号,并对已发放的违规牌匾进行了摘除清理,依法对该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劝散。同时,对涉及参与其中的民办学校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参与行业活动。
来源:河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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