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加强绿色金融内外合作。支持沿线省(区、市)联合研究绿色金融标准。完善中国-新加坡绿色金融工作组机制,在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绿色金融产品、金融科技支持绿色金融等方面加强合作。引进东南亚、港澳地区投资者支持绿色低碳基金、绿色产业、零碳园区和生态环保项目建设。鼓励东南亚、港澳地区投资者投资沿线省(区、市)金融机构或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与东南亚、港澳地区在转型金融标准应用方面开展合作,支持通道领域低碳经济发展。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绿色债券。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