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刘雪峰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在松原中院开庭宣判。吉林高院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主要有二,即刘雪峰是否是在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和在案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足以定罪量刑?吉林高院再审后采信了本案侦办人员的证言,认为本案不存在刑讯逼供和诱供逼供。同时,在案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定罪量刑。因此,吉林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定。此前,2024年6月21日、2025年9月17日,刘雪峰故意杀人再审一案两次开庭。庭审中,检辩双方均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吉林省检察院建议依法改判。(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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