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信贷产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信贷产品。探索供应链金融模式,围绕设施农业龙头企业,为上下游中小农户、合作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服务。发挥农业保险产品服务纽带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中有效运用农业保险综合情况,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基于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的中长期贷款,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介入设施农业项目前期工作,设计完善投融资方案和担保结构,优化还本付息方式,保障整个贷款周期内抵押物剩余价值与贷款余额相匹配。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等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将符合要求的现代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等生产性生物资产作为适格租赁物,积极探索银租联动等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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