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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法者,治之端也。2025年,中国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以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脉络清晰可见。
这一年,首部专门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出台并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迎首次“大修”;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稳步推进;企业破产法迎来全面修订。反不正当竞争、传染病防治法、网络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通过修订,回应时代需求、补齐监管空白。
10部重点法律的制定、修订与审议, 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权益筑牢了坚实法治根基,全方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实法治支撑。
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共9章78条,关于“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总共有26处,将平等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新修订的法律包括总则,预防,监测、报告和预警,疫情控制,医疗救治,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115条。新修订的法律围绕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加强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应对、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疫情控制措施,并对保障公民权利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大修”
6月27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是该法律实施19年多来的首次“大修”,条款由119条增加到了144条,亮点纷呈——将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等危害行为纳入规制范围;首次将宠物伤人列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明确正当防卫条款、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等等,力求在公民权利保障与执法效能提升之间找准最佳平衡点。
新法实施前夕,“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引发社会热议。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和回应。法工委表示,立法工作不受任何特殊利益群体、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当影响。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是一种对治安违法信息进行管控的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措施。实行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目的是对治安违法信息进行必要的管控和规范,减少和避免被处罚人“一次受罚、终身受限”。封存不是消除、删除记录,有关违法信息仍然记录在案,但不得随意查询、提供或者披露。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文数从原法的33条增加至41条,将“预防”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加为立法目的。
“内卷式”竞争是本次修法重点规制的对象,新法构建了双重规制体系:一方面,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强化平台责任,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直指电商平台“0元购”“巨额补贴”等恶性价格竞争行为。
食品安全法修改
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的修改,自12月1日起施行。此前,“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的报道引发高度关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修订对此做出回应,规定“道路散装运输重点液态食品,发货方应当查验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准运证,核验运输容器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收货方应当查验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准运证、运输记录,核验运输容器铅封是否完整;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运输容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标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运输容器并及时清洗,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
网络安全法修订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络安全法修订案,在即将到来的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案系统地回应了数字智能时代提出的新要求与新挑战:强化政治引领,新增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强化对人工智能安全的前瞻性规制,新增条款鼓励技术创新,同时构建风险监测与伦理规范框架;强化法律责任与惩戒力度,系统地调整了罚则体系,深化了网络运营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主权的域外管辖,扩大了对境外危害我国网络安全行为的追责范围。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稳步推进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2025年4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整体亮相,初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共分5编,包括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今年9月和10月,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分拆为两批完成了二审。12月22日,分拆审议后再“合体”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三审稿在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原则开展科学生态修复,充实绿色低碳发展总体要求,进一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企业破产法首次全面修订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9月8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16章216条,在现行企业破产法12章136条的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160余条。草案聚焦“出清”与“重整”,增加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破产申请和受理机制,健全管理人制度,完善债务人财产处置及破产财产分配有关制度,优化重整相关制度,完善特殊类型企业破产制度,增加合并破产制度,完善跨国破产司法合作制度。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初次审议
10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权。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检察公益诉讼步入全新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阶段。
草案分为6章,包括总则、管辖、“检察立案、调查、提起诉讼”、审判、执行、附则,共53条。草案明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领域,分项列举现行法律规定的14个领域,新增实践中较为成熟的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2个领域,并以法律规定的其他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兜底。
国家赔偿法再迎修改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明确将修改国家赔偿法纳入 2025年立法计划,定位为 "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 的重要立法项目。现行国家赔偿法于 1994年颁布,历经2010年、2012年两次修正,赔偿程序更趋顺畅,赔偿范围更为广泛,费用支付更有保障。截至目前,国家赔偿法修改草案尚未正式公布,仍处于调研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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