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12月31日公告,公司作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共同被告之一,收到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金通灵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共计7.75亿元,并给付律师费25万元。驳回50835名投资者对金通灵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1.57万元,由金通灵负担。
本次判决是针对金通灵公司作出的先行判决,南京中院将对原告要求除金通灵公司以外的其他25名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本案涉及公司的判决,因此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