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1月6日公告,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宝泰隆集团计划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增持宝泰隆股份2000-4000万股,但截至目前仅累计增持1000.18万股,未达到计划下限。黑龙江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七条规定,对宝泰隆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宝泰隆: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因未履行增持承诺被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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