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1月8日公告,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1月6日、1月7日、1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不涉及机器人相关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液化天然气采购、运输及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收购方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资产重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36个月内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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