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江波龙发布公告,股东宁波龙熹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乙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熹三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熹五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125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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