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期所:决定给予安徽硕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公开谴责、暂停开仓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

2月2日,广期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经查明,安徽硕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徽宏盛铜材有限公司、安徽天大铜业有限公司、安徽天大新能源有限公司4名客户存在实际控制关系,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连续5个交易日合并持仓超过PS2512交割月持仓限额,违反《广州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利用分仓等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所持仓限制”的规定。相关客户违规持仓行为亏损480,660元。以上事实,有持仓明细、情况说明、开户资料、交易结算单等证据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广期所决定给予安徽硕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徽宏盛铜材有限公司、安徽天大铜业有限公司、安徽天大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谴责、暂停开仓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并将上述当事人的纪律处分结果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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