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本院于2024年1月5日裁定受理中植集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1月26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2024年6月28日,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对中植集团公司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针对此申请,本院已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了听证。
2026年2月6日,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再次向本院提交申请称,经进一步调查和审计核实,重庆昊海投资有限公司等68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与中植集团公司等248家企业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企业财产的成本过高,单独破产清算将严重损害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因此一并向本院申请对前述316家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如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此次提出的重庆昊海投资有限公司等68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申请有异议,应于2026年2月13日前(含本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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