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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16人被判死刑,缅北明家和白家两大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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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16人被判死刑,缅北明家和白家两大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高发多发。

最高法;16人被判死刑;缅北;明家;白家;犯罪集团;彻底摧毁

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2026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财犯罪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介绍,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

其中,2023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4%、38.6%;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29.4%、26.7%;2025年同比分别上升1.2%、4.5%。汪斌表示,上升幅度明显放缓,这一积极变化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汪斌称,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并呈现出犯罪组织集团化、犯罪手段跨境化、犯罪形式复合化等新特点新变化,犯罪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日益成为世界公害和全球公共安全治理难题。在一些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还衍生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人口贩运等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极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据介绍,法院对于跨境电诈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所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坚决从严打击。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特别是境内外广泛关注的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案,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全部审理程序,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大跨境武装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有力打击了境内外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先后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依法严惩此类犯罪特别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明确的适用法律依据。

2025年7月,“两高一部”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针对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非法软件、设备等技术支持行为,以及转移和“洗白”诈骗资金行为,明确规定符合刑法规定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从严惩处;对于与电诈团伙事先通谋或形成较为稳定配合关系的,以诈骗罪共同犯罪论处,进一步完善法律适用标准和统一裁判尺度,斩断为电诈犯罪“输血供粮”和提供“技术助攻”的黑灰产利益链条,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高发多发的态势,汪斌表示,人民法院将打击重点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电诈“金主”,组织偷渡的“蛇头”,为跨境电诈犯罪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等,以及在电诈犯罪过程中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进行“洗钱”等关联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

对犯罪集团中作用较小的低层级人员、被胁迫被诱骗参与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退赔或配合追逃追赃的人员,人民法院依法落实从宽政策,实现分化瓦解、精准打击、教育挽救的刑罚目的。

汪斌强调,当前,大量被骗资金被转移至境外,人民法院将在审判全流程、各环节全力追赃,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切实加强涉案财物追缴处置工作。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引导主动退赃退赔。依法加大对电诈犯罪分子的财产刑适用力度,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利,引导涉“两卡”帮信、掩隐犯罪人员自愿补偿被害人,把退赃退赔作为认罪悔罪、从宽从轻等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对有能力但拒不退赃退赔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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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16人被判死刑,缅北明家和白家两大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高发多发。

最高法;16人被判死刑;缅北;明家;白家;犯罪集团;彻底摧毁

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2026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财犯罪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介绍,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

其中,2023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4%、38.6%;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29.4%、26.7%;2025年同比分别上升1.2%、4.5%。汪斌表示,上升幅度明显放缓,这一积极变化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汪斌称,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并呈现出犯罪组织集团化、犯罪手段跨境化、犯罪形式复合化等新特点新变化,犯罪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日益成为世界公害和全球公共安全治理难题。在一些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还衍生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人口贩运等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极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据介绍,法院对于跨境电诈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所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坚决从严打击。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特别是境内外广泛关注的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案,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全部审理程序,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大跨境武装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有力打击了境内外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先后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依法严惩此类犯罪特别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明确的适用法律依据。

2025年7月,“两高一部”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针对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非法软件、设备等技术支持行为,以及转移和“洗白”诈骗资金行为,明确规定符合刑法规定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从严惩处;对于与电诈团伙事先通谋或形成较为稳定配合关系的,以诈骗罪共同犯罪论处,进一步完善法律适用标准和统一裁判尺度,斩断为电诈犯罪“输血供粮”和提供“技术助攻”的黑灰产利益链条,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高发多发的态势,汪斌表示,人民法院将打击重点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电诈“金主”,组织偷渡的“蛇头”,为跨境电诈犯罪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等,以及在电诈犯罪过程中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进行“洗钱”等关联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

对犯罪集团中作用较小的低层级人员、被胁迫被诱骗参与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退赔或配合追逃追赃的人员,人民法院依法落实从宽政策,实现分化瓦解、精准打击、教育挽救的刑罚目的。

汪斌强调,当前,大量被骗资金被转移至境外,人民法院将在审判全流程、各环节全力追赃,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切实加强涉案财物追缴处置工作。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引导主动退赃退赔。依法加大对电诈犯罪分子的财产刑适用力度,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利,引导涉“两卡”帮信、掩隐犯罪人员自愿补偿被害人,把退赃退赔作为认罪悔罪、从宽从轻等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对有能力但拒不退赃退赔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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