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科恒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二是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董事万国江,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毓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科恒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界面新闻
科恒股份
- 科恒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 科恒股份(300340.SZ):2025年三季报净利润为-1.38亿元,同比亏损扩大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