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3.5亿元带动养老服务消费115亿元,惠及超过105万失能老人——2026年3月24日,民政部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进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上述数据,该项目也成为服务领域“投资于人”全国性政策的代表性案例。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李邦华介绍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专项部署,提出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民政部、财政部在去年部分地区试点基础上,于今年1月1日在全国启动实施该补贴项目。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核销消费券332.8万张,核销金额23.5亿元,带动养老服务消费金额115亿元,超过105万失能老年人从项目中受益。
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3.1亿,占全国人口的22%。伴随着我国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绝对数量增多,失能老年人数量也在快速增加,家庭照护承压。
从2025年7月起,民政部在山东省等3个省份、辽宁省沈阳市等4个地市先行开展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去年12月底,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对项目实施进行了总体部署。
李邦华介绍称,在申领资格上,补贴发放对象为经统一评估确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相关政策的人群暂不纳入。

“申领资格是很多老年人和家属关心的问题。”李邦华强调,该政策打破户籍限制,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在当前居住地直接申领;在内地生活的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同等享受政策。同时,政策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叠加,已享受长护险的老年人,扣除相关待遇后,个人自费的养老服务支出仍可用消费券抵扣。
在失能等级评估上,政策最大程度减轻老年人评估费用负担,2024年7月后已完成评估并确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的,无需重新评估,评估结果经民政部门认定后即可申领;新申请评估的老年人,若评定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可使用评估消费券最高抵扣100元费用。
在消费券使用上,本次补贴不发放现金,均为电子折扣券,用于抵扣养老服务相关费用。抵扣标准分两类,机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4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抵扣比例50%,两类服务每人每月最高均可抵扣800元。
消费券的使用范围涵盖居家上门、机构养老、喘息服务、日托服务等,家中护工若归属养老服务机构或具备养老服务功能的家政企业,则可以抵扣;消费券使用以地级市为单位,跨市居住的老年人只需在平台更改居住地地址,即可重新领券。
在申领渠道与后续管理上,消费券统一通过民政部的“民政通”APP申领,老年人或代办人可在平台专题页面按指引操作,一个代办人目前最多可为12位老年人代办相关业务。针对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系统操作繁琐等问题,民政部正持续优化“民政通”的适老化水平,完善代办流程,提升申领便利性。
李邦华提醒,因为不同地区的补贴实施政策略有差异,建议老年人和家属直接向属地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咨询具体办理事宜。
据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葛志昊介绍,该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总体按9∶1的比例分担,具体为中央财政分别按照85%、90%、95%的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予以补助,省以下的分担比例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目前,中央财政已下达专项补助资金120.9亿元,地方财政也已安排了相应配套资金。从实施情况看,项目资金保障充足、拨付及时。后续,中央财政将根据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继续分批次下达补助地方资金,保障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为了确保每一笔补贴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李邦华表示,民政部将健全补贴资金全流程监管体系,严格执行“资质审核、消费核验、资金结算、抽查审计”闭环管理,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智能化预警监测机制,对补贴申领、使用、核销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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