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新细则:已成立产品1个月内完成合同修改 投研人员6个月内到岗

6月22日,据《中国基金报》获悉某证监局本周向辖区公募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监管的通知》其中对存量的沪港深基金有了新的规定尤其指出老的沪港深基金要在一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满足要求的投研人员6个月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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