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行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透明化”重塑。
过去,由于殡葬服务项目内涵不清晰、收费标准不透明等问题,“天价殡葬”乱象频发,让“身后事”成为许多家庭的沉重负担。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民政部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各类经营者明码标价提供分类指引。《规定》自5月31日起试行。
《规定》覆盖面极广,将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主体以及其他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全部纳入殡葬领域经营者范围,覆盖“逝、殡、葬、祭”各环节,不留监管盲区。
在具体操作层面,《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码标价要求,既有一般性规定,也有特别规定,有针对性地破除丧属和经营者之间信息差。其中,一般性规定是全部殡葬领域经营者需要共同遵守的规定,特别规定是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殡葬中介等不同类型经营者和骨灰盒、寿衣、墓位(格位)安葬、祭奠场地租赁等特定商品和服务分别适用的规定。
《规定》从源头防范乱收费、“天价”收费,比如,要求经营者全面、完整、清晰、规范标示殡葬用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主动公示服务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推广使用殡葬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收费网络集中公示,建立内部价格监督制度,不得利用标价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等。

“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中指出,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细化了殡葬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具体情形,对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而此次的《规定》正是法律落地的体现之一。
可以说,今年3月30日正式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以法治化的方式,为殡葬收费改革指明了方向。
据新华社报道,条例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置于立法目的之首,成为统领后续所有管理的总纲。为落实公益属性,条例在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严格殡葬服务收费、强化殡葬设施管理等方面作出制度性设计。
条例规定,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通过国家清单形式明确了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和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基础项目。
在收费环节,条例要求,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等部门制定;基础项目收费标准应当依法制定,非基础项目的收费价格同样依法实行严格管理。另外明确,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
在监管环节,新法不仅确立了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责,更首次列举了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或协同义务,推动建立覆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以此为指导,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创新性地建立了“三张清单”(基础项目清单、非基础项目清单、收费目录清单),分类采取“三种管理方式”(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参考区间、进销差价或差价率),健全完善“三项制度”(收费定期评估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服务收费公示制度),促进殡葬服务合理定价、规范收费,推动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
针对收费不透明、网络信息匮乏、群众“不好问、不敢问”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民政部等有关部门,部署各地加快推进殡葬服务机构价格收费网络集中公示。截至目前,全国2543家殡仪馆(含殡仪服务站)、17676家公墓(含骨灰堂)价格收费信息已经上线。
阳光“晒单”,正在倒逼殡葬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流程和价格行为,主动降低不合理高价,回归合理定价,抑制“天价”效果逐步显现。据有关部门统计,平均治丧费用下降33%,经营性公墓墓位均价下降20%。
市场监管总局前述负责人表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将综合运用上门指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方式,引导殡葬领域经营者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殡葬领域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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