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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近视防控领域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问题,是关系未成年人视力健康的民生关切。2026年4月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物理疗法”导致未成年人视力不升反降的案例。
在该案例中,某公司对外宣传可通过“物理疗法”提升近视青少年裸眼视力,并承诺“无效退款”。未成年人李某某之父李某甲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公司承诺通过训练使李某某双眼视力提升,李某甲支付1万余元服务费。
经过近一年“训练”,李某某视力不升反降,李某甲要求退款遭拒后起诉至法院,主张认定该公司构成商业欺诈并要求退费并三倍赔偿,法院判决未认定商业欺诈仅支持退费诉求。
李某某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二分院”)申请监督,市检二分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裁判确有错误,于2024年11月15日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抗诉,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法院于2025年10月31日改判该公司“退一赔三”。
检察机关受理监督申请后,围绕是否构成“商业欺诈”,依法调取行政机关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以及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证据,同时详细梳理该公司在庭审中对其提供的视力矫正服务效果并不明确知晓的陈述,并结合双方所签合同项下的具体权利义务写明“防控视力、恢复双眼裸眼视力”等内容,查明该公司在宣传及合同约定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已构成商业欺诈而非一般的夸大宣传,依法提出抗诉,并获法院支持。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近视防控领域存在一定监管盲区,可能影响不特定多数未成年群体权益。综合履职开展初步调查,通过比对该领域经营者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团购、宣传信息与卫健部门公示的医疗机构资质、等级信息,排查出多条未达相应等级医疗机构擅自开展角膜塑形镜验配等违法违规经营的线索,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磋商意见书,督促其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行政监管。
行政机关迅速行动,约谈相关经营主体,对2家违规医疗机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对4家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开展全域专项整治和普法宣传,有效整治市场乱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葛路告诉界面新闻,检察机关充分利用网络开源数据开展比对碰撞,围绕无证医疗、违规验配角膜塑形镜、虚假宣传等监督重点,创建“青少年近视防控领域违法违规经营监督模型”,实现监督线索精准筛查与批量发现。该模型在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230余家检察机关应用,有效整治行业乱象。同时,北京检察机关牵头与多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工作联络机制,将监督规则转化为长效制度,推动综合治理。
界面新闻从发布会了解到,2025年,北京检察机关坚持“出重拳”“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67人,提起公诉364人。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上述五类犯罪人数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78.02%。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9.51%,保持下降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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