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蓝天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蓝天立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蓝天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蓝天立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蓝天立,男,壮族,1962年10月生,广西河池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2月参加工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
蓝天立早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山县教师,1983年进入广西民族学院物理系物理专业学习,毕业后成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干部。此后,他在自治区科技委逐步升迁,2003年升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7年,蓝天立被任命为河池市委副书记,并担任市长,第二年成为河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他升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18年成为正部级干部,开始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20年获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担任自治区政府主席、党组书记。蓝天立是中共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二十届中央委员。
2025年5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蓝天立在任上被查。2025年12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蓝天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蓝天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丧失党性原则,在党内搞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目无法纪,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