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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最大股东也没什么用 宝银系争夺新华百货控制权再度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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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最大股东也没什么用 宝银系争夺新华百货控制权再度失败

宝银系在争夺新华百货控制权时再次败给物美系。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宁夏零售企业新华百货(600785.SH)的控制权之争仍未结束,最大股东与控股股东依然显现出分家的“怪相”。新华百货最新公布的股东大会结果显示,宝银系在争夺新华百货控制权时再次败给物美系。

根据新华百货2016年股东大会决议,崔军旗下上海宝银与上海兆赢关于改选六名董事、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设立全资私募基金子公司的提案均未获得通过。

截至6月9日,崔军旗下宝银系共持有新华百货32.94%的股票,为新华百货最大股东。物美控股持股为30.93%,为第二大股东。不过,由于宝银系尚未能改选董事会,物美控股仍掌握上市公司控制权。

过去两年多,崔军与其控制的宝银系六度举牌新华百货,并要求重新提名董事以及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但均遭遇失败。此外,宝银系也曾多次抛出高送转议案,试图借道股本扩容来防止新华百货因公众持股量降至25%以下而退市。

目前物美系与宝银系合计持有的新华百货股份达到63.87%。

根据宝银系5月份披露的信息,当时新华百货社会公众股东持股仅比《证券法》规定的25%高出约6.6%。如果宝银系与物美系的股权站继续拉锯,那么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可能降至25%以下,触发退市。

这就令高送转方案与宝银系获得控制权捆绑在了一起。如果新华百货通过10股转8股的分配方案,其股本将增大至4亿股以上。而根据《证券法》,股本超过4亿股的上市公司,公众持股最低只需维持在10%。

中小股东对于宝银系争夺控制权似乎并不买账。股东大会文件显示,宝银系提出的三项提案所获赞成票在38%左右,仅略高于其持股比例,而反对票却达到约60%。

新华百货与宝银系的控制权争夺早已陷入“鏖战”,闹上法庭已是家常便饭。

2015年4月,上海宝银与上海兆赢在二级市场吸纳新华百货股份,导致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触发举牌。但两家资管公司并未在三天内进行公告,也未停止买卖,只是自行以“公开信”方式进行披露。此后,宝银系继续增持,直至在2015年12月形成第六次举牌。

新华百货在2016年1月将宝银系告上法庭,认为宝银系信披违法,存在违规增减持,并且操纵股价。该公司还称,宝银系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披露财务顾问与律师的核查意见,属于违法。

宁夏法院做出了对新华百货有利的判决,并冻结了宝银系所持大部分股票。不过,法院在2016年2月就解除了对相关股份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限制,新华百货要求宝银系不得行使投票权的要求也被驳回。

此后宝银系发起反击,于同月起诉新华百货在股东大会上擅自剥夺其股东表决权。宝银系认为,新华百货在定增时将其资管公司排除在外,但股东大会上却要求回避表决,违反了《公司法》,因此索赔2000万元。

但宁夏法院称,宝银系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不是关联股东,因此驳回了宝银系的起诉。宝银系随后进行了上诉,但上诉被驳回。

新华百货2015年5月发布定增预案,但之后崔军的举牌打乱了公司计划,如果按照原有计划执行,公司将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因此新华百货修改了方案,并将崔军排除在外。不过,崔军虽然输了官司,但新华百货的定增也因此流产。

2016年9月,新华百货董事会换届选举导致宝银系与物美系硝烟再起。宝银系指责上市公司没有按照《公司章程》提前三天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而是提前一天。不过,法院驳回了宝银系的起诉。

新华百货6月29日收盘跌1.86%,至23.21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新华百货

  • 新华百货(600785.SH):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为8186万元,同比下降2.33%
  • 新华百货今日大宗交易折价成交666.66万股,成交额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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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银系在争夺新华百货控制权时再次败给物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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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零售企业新华百货(600785.SH)的控制权之争仍未结束,最大股东与控股股东依然显现出分家的“怪相”。新华百货最新公布的股东大会结果显示,宝银系在争夺新华百货控制权时再次败给物美系。

根据新华百货2016年股东大会决议,崔军旗下上海宝银与上海兆赢关于改选六名董事、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设立全资私募基金子公司的提案均未获得通过。

截至6月9日,崔军旗下宝银系共持有新华百货32.94%的股票,为新华百货最大股东。物美控股持股为30.93%,为第二大股东。不过,由于宝银系尚未能改选董事会,物美控股仍掌握上市公司控制权。

过去两年多,崔军与其控制的宝银系六度举牌新华百货,并要求重新提名董事以及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但均遭遇失败。此外,宝银系也曾多次抛出高送转议案,试图借道股本扩容来防止新华百货因公众持股量降至25%以下而退市。

目前物美系与宝银系合计持有的新华百货股份达到63.87%。

根据宝银系5月份披露的信息,当时新华百货社会公众股东持股仅比《证券法》规定的25%高出约6.6%。如果宝银系与物美系的股权站继续拉锯,那么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可能降至25%以下,触发退市。

这就令高送转方案与宝银系获得控制权捆绑在了一起。如果新华百货通过10股转8股的分配方案,其股本将增大至4亿股以上。而根据《证券法》,股本超过4亿股的上市公司,公众持股最低只需维持在10%。

中小股东对于宝银系争夺控制权似乎并不买账。股东大会文件显示,宝银系提出的三项提案所获赞成票在38%左右,仅略高于其持股比例,而反对票却达到约60%。

新华百货与宝银系的控制权争夺早已陷入“鏖战”,闹上法庭已是家常便饭。

2015年4月,上海宝银与上海兆赢在二级市场吸纳新华百货股份,导致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触发举牌。但两家资管公司并未在三天内进行公告,也未停止买卖,只是自行以“公开信”方式进行披露。此后,宝银系继续增持,直至在2015年12月形成第六次举牌。

新华百货在2016年1月将宝银系告上法庭,认为宝银系信披违法,存在违规增减持,并且操纵股价。该公司还称,宝银系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披露财务顾问与律师的核查意见,属于违法。

宁夏法院做出了对新华百货有利的判决,并冻结了宝银系所持大部分股票。不过,法院在2016年2月就解除了对相关股份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限制,新华百货要求宝银系不得行使投票权的要求也被驳回。

此后宝银系发起反击,于同月起诉新华百货在股东大会上擅自剥夺其股东表决权。宝银系认为,新华百货在定增时将其资管公司排除在外,但股东大会上却要求回避表决,违反了《公司法》,因此索赔2000万元。

但宁夏法院称,宝银系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不是关联股东,因此驳回了宝银系的起诉。宝银系随后进行了上诉,但上诉被驳回。

新华百货2015年5月发布定增预案,但之后崔军的举牌打乱了公司计划,如果按照原有计划执行,公司将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因此新华百货修改了方案,并将崔军排除在外。不过,崔军虽然输了官司,但新华百货的定增也因此流产。

2016年9月,新华百货董事会换届选举导致宝银系与物美系硝烟再起。宝银系指责上市公司没有按照《公司章程》提前三天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而是提前一天。不过,法院驳回了宝银系的起诉。

新华百货6月29日收盘跌1.86%,至23.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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