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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批员额法官:包括院长在内共367人 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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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批员额法官:包括院长在内共367人 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

法官员额制改革因为涉及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一直被认为是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核心内容和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宣誓仪举行,包括院长周强在内的367名法官正式成为最高法首批员额法官。这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机关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也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经全面落实。

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共367名,占编制总数的27.8%,实现了预定的比例控制目标;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7岁,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其中博士学历119人,占32.43%,硕士学历205人,占55.86%,充分体现了好中选优、能中选强的选任原则。

徐家新还表示,法官入额不能“一入了之“,入额法官考核不过关、作风不过硬的要退出员额,形成“能进能出”“能者上,不胜任者让”的正确导向。

在此次宣誓仪式之前,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已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共产生入额法官近12万名,约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2.8%。这次宣誓仪式的举行也正式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已经全面落实。

2014年6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提出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四项任务。

其中,法官员额制改革因为涉及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一直被认为是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核心内容和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2017年5月,最高法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始首批员额法官的选任工作。

事实上,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为了推进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就一直在研究制订中,对此次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设计和规定。

5月22日,《方案》正式印发。《方案》规定,按照中央关于法官员额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员额比例控制在30%以内,数量不超过400名。

《方案》还具体规定5项入额资格条件和不得入额的8种情形,要求入额人选须具有审判员以上职务,或者任助理审判员且具有八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另外,明确原办案骨干调入非办案部门五年以上的,需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一年方可入额。

随后的6月22日,为确保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工作顺利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遴选委员会由15人组成,有专门委员8名和专家委员7名,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当选委员会主任委员,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分别当选为副主任委员。

在此次会议中,遴选委员会分五个轮次对最高人民法院387名拟入额人选进行了严格审议,最终在387名审议人选中,差额确定370名为入额建议人选。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将其中367名人选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入额法官拟任人选,占全院编制总数的27.8%,入额比例控制在了预定的范围内,数量少于计划使用的400个员额。

在这367名入额法官中,除审判委员会委员、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外,刑事岗位151人,民事岗位99人,行政赔偿岗位19人;博士研究生119人,硕士研究生205人,大学学历43人;平均年龄47岁,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成为员额法官的主流。

同时,办公厅、政工党务、纪检监察、司法技术等综合部门不设员额岗位,10名综合部门入额法官将交流到审判部门工作。另实行员额法官轮岗交流,全院每个审判部门拟调整2-4名同志开展跨部门交流,全面培养干部。

徐家新表示,首批法官入额完成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在赋予法官更大审判权力的同时,建立院庭长审判和监督权力清单,完善信息化审判管理机制,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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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批员额法官:包括院长在内共367人 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

法官员额制改革因为涉及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一直被认为是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核心内容和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宣誓仪举行,包括院长周强在内的367名法官正式成为最高法首批员额法官。这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机关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也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经全面落实。

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共367名,占编制总数的27.8%,实现了预定的比例控制目标;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7岁,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其中博士学历119人,占32.43%,硕士学历205人,占55.86%,充分体现了好中选优、能中选强的选任原则。

徐家新还表示,法官入额不能“一入了之“,入额法官考核不过关、作风不过硬的要退出员额,形成“能进能出”“能者上,不胜任者让”的正确导向。

在此次宣誓仪式之前,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已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共产生入额法官近12万名,约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2.8%。这次宣誓仪式的举行也正式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已经全面落实。

2014年6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提出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四项任务。

其中,法官员额制改革因为涉及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一直被认为是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核心内容和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2017年5月,最高法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始首批员额法官的选任工作。

事实上,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为了推进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就一直在研究制订中,对此次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设计和规定。

5月22日,《方案》正式印发。《方案》规定,按照中央关于法官员额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员额比例控制在30%以内,数量不超过400名。

《方案》还具体规定5项入额资格条件和不得入额的8种情形,要求入额人选须具有审判员以上职务,或者任助理审判员且具有八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另外,明确原办案骨干调入非办案部门五年以上的,需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一年方可入额。

随后的6月22日,为确保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工作顺利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遴选委员会由15人组成,有专门委员8名和专家委员7名,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当选委员会主任委员,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分别当选为副主任委员。

在此次会议中,遴选委员会分五个轮次对最高人民法院387名拟入额人选进行了严格审议,最终在387名审议人选中,差额确定370名为入额建议人选。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将其中367名人选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入额法官拟任人选,占全院编制总数的27.8%,入额比例控制在了预定的范围内,数量少于计划使用的400个员额。

在这367名入额法官中,除审判委员会委员、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外,刑事岗位151人,民事岗位99人,行政赔偿岗位19人;博士研究生119人,硕士研究生205人,大学学历43人;平均年龄47岁,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成为员额法官的主流。

同时,办公厅、政工党务、纪检监察、司法技术等综合部门不设员额岗位,10名综合部门入额法官将交流到审判部门工作。另实行员额法官轮岗交流,全院每个审判部门拟调整2-4名同志开展跨部门交流,全面培养干部。

徐家新表示,首批法官入额完成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在赋予法官更大审判权力的同时,建立院庭长审判和监督权力清单,完善信息化审判管理机制,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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