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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幼儿园是孩子们从家庭进入社会的第一站。“六一”前夕,2026年5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
“2025年的甘肃天水幼儿血铅异常事件,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涉事幼儿园的行为令人震惊,后果令人痛心,教训也极其深刻,充分暴露出一些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 孙会川说。
《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孙会川介绍,《规定》明确, 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等;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

针对幼儿园相关从业人员素质,《规定》要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如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需立即整改,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针对幼儿园食材采购,《规定》制定不得突破的“负面清单”。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此外,《规定》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
针对幼儿园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设立必须完成的“必选项”。幼儿园必须设置独立洗消间或隔断场所;餐饮具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鼓励幼儿园设置消毒房(库),定期开展检测验证。
针对幼儿园监管执法工作,《规定》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
“上述制度安排,就是要让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明白——孩子的小饭碗,容不得半点闪失。只有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才能守护好孩子们的每一餐。” 孙会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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