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介绍台胞参与大陆微短剧创作3种途径

6月3日上午,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十项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中,关于“台湾业者可以多种方式参与大陆微短剧创作”引发关注,请问台胞参与微短剧创作的方式和途径有哪些?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介绍,主要有三种途径: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与大陆业者合拍共创;参与演出。(央视新闻)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